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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5
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于2017年4月至6月,对西双版纳州州本级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新增债务合计 507 900万元,全部为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其中:新增债券110 000万元、置换债券397 900万元。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度,省财政厅核定西双版纳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0 000万元,其中:州本级34 900万元、景洪市29 000 万元、勐海县25 000万元、勐腊县21 1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截止审计结束日,2017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省财政尚未下达。
(二)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西双版纳州州本级共置换地方政府债券24 393万元,其中:2016年置换16 723万元,2017年上半年置换7 670万元。从债务类型看,均为一般债券。
(三)抽查债券资金情况
本次审计抽查了5个单位、20个项目(包含省本级新增债券资金项目1个),涉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3 806.45万元(其中省本级新增债券资金1 3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2 700万元(其中省本级资金1 300万元),置换债券21 106.45万元,抽查资金量比例达72.30%。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债券滞留项目主管部门1 198 200元。
(二)置换债券用于支付经常性支出233 602.65元。
(三)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借款结余 3 401 500元未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新增债券滞留项目主管部门的问题,审计责成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土地征迁工作力度,限期使用资金;对于置换债券用于支付经常性支出的问题,审计责成州财政局约谈州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并将资金上缴省级财政;对于建设项目借款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审计要求建设单位把借款结余上缴州财政。建议相关使用债券资金单位:一是要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置换。二是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以便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财政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州财政局约谈州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违规使用的 233 602.65元已收缴省级财政。建设项目借款结余3 401 500元已收缴州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