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3号(1)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西双版纳州向四川汶川地震捐赠的款物和特殊党费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6月4日至7月20日,西双版纳州审计机关分三个阶段对“5.12”四川汶川地区地震以来,全州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群众以及缅甸第二、第四特区的华侨华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的募集、接收、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5.12”四川汶川地区地震发生后,西双版纳州各族人民、机关、团体、缅甸第二特区、第四特区的华侨华人纷纷向地震灾区捐款赠物。截至2008年7月18日,全州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红十字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共计收到各类捐款1596.97万元,支出捐赠款物共计1592.10万元,结余4.87万元。西双版纳州无对口支援单位,没有承诺未到帐的捐款。
    ㈠捐赠款物的收入情况
    捐赠款物共计1596.97万元: 
    1.收到捐赠款1564.21万元
    ①财政部门安排资金60万元;
    ②民政部门募集捐赠资金1089.95万元(含协会捐款);
    ③红十字协会募集捐赠资金70.91万元;
    ④组织部门收到“特殊党费”343.35万元。
    2.收到捐赠物资折价32.76万元
    ①州红十字协会收到捐赠物资折价28.76万元(药品);
    ②州民政部门收到捐赠物资折价2.66万元(衣物);
    ③景洪市民政部门收到捐赠物资折价0.84万元(啤酒);
    ④勐海县民政部门收到捐赠物资折价0.5万元(衣物)。
    ㈡捐赠款物的支出情况
    捐赠款物支出共计1592.10万元:
    1.拨付捐赠款1562.85万元
    ①汇往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1077.46万元;
    ②汇往云南省红十字协会50.81万元;
    ③汇往四川省红十字协会20万元;
    ④汇往中国红十字协会9.46万元;
    ⑤汇往四川慈善总会60万元;
    ⑥汇往甘肃省陇南市红十字协会0.1万元;
    ⑦汇往省委组织部(特殊党费)342.52万元;
    ⑧购买大米2.5万元(5000公斤、已发四川省红十字协会)。
    2.拨付捐赠物资折价29.25万元已发往四川省红十字协会(其中:药品27.09万元;衣物2.16万元)
    ㈢捐赠款物结余情况
    截至2008年7月18日,捐赠款物结余4.87万元:
    1.捐赠款结余1.36万元(州委组织部0.72万元、景洪市组织部0.11万元、景洪市民政局0.53万元)
    2.捐赠物资折价3.51万元(其中衣物1万元、啤酒0.84万元、药品1.67万元)
    以上所余捐款及物资,根据陆续捐赠情况汇总统一送至灾区。
    二、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表明:自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西双版纳州社会各界心系灾区,在危急之际,纷纷奉献爱心,伸出援助之手,表现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和衷共济的团结意识,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奉献精神。缅甸第二、第四特区的华侨华人也积极捐款,表达了心向祖国、情系灾区的同胞情。经审计,全州负责捐赠款物募集、接收、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红十字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认真,捐款募集规范,款物管理拨付使用合规,未发现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