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08年第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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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3月14日至4月30日对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度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并抽查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一、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省级行政执法单位,人员编制28人,实有职工27人,退休1人;所属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个独立核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州药监局2007年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和规章,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会计核算基本合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未缴房租收入税金39 100.00元
    州药监局2007年度账面反映其他收入收房屋使用费金额200 000.00元,未缴房租收入各税金39 100.00元。 
    ㈡违反规定集资300 000.00元
    州药监局2007年度会计账面反映收职工集资门面金额  300 000.00元,错列入其他收入。
    ㈢罚没款银行存款账户账实不符54.20元
    州药监局2007年罚没款银行存款账户,会计年度末余额为1 114.75元,而银行对账单存款余额为1 060.55元,差额为54.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房租费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的问题,及时补缴了税款;对不符合规定集资门面款错列其他收入,进行账务调整,并将集资款退还个人;对罚没款银行存款账户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审查核对后调整相关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按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㈡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预算外收入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专户存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药监局重视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的要求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对未缴纳的税款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对不符合规定的门面集资款已退还了职工个人;对罚没款银行账户账实不符已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州药监局采纳了审计建议,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正确理解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