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1号(1)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2-19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关于2008年州本级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公告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云审发〔2008〕35号)要求,西双版纳州审计局自2008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对西双版纳州本级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了审计,并对州民政局、州农业局、州民族中学、州供销社、景洪工业园区等5家接收、分配、发放、使用和管理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单位进行了审计抽查。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年初,我国南方地区先后出现四次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我州也不同程度受到灾害影响。中央、省人民政府先后拨出财政专款和保障物资用于抗灾救灾,一些省内外企业、社会团体也纷纷捐款捐物,奉献爱心。2008年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州共收到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1100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60万元,中央教育救灾资金50万元;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拨农业救灾资金450万元;上海捐赠100万元,省民政厅捐赠140万元。按救灾资金用途分:中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补助260万元,民房恢复重建100万元,中小学民房恢复重建50万元;省级补助4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改抢种补种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补助;省民政厅捐赠140万元和上海捐赠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灾民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按救灾资金接收单位分:州财政局960万元,州民政局1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灾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灾情制定了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管理办法以及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各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动员和组织力量积极投入到抗灾自救的行动中,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因救灾工作措施到位,天然橡胶白粉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州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审计认为,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及州农业局能按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分配的计划方案拨付2008年全州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救灾资金能按规定的用途和规范程序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审计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灾款物的行为。但在审计及抽查中发现部分专项资金年末存在结余情况。
   

        二、审计情况

        ㈠救灾资金分配和拨付情况
        ⒈州财政局将接收的救灾资金960万元,拨付三县市财政部门774.41万元(景洪263.91万元,勐海243.5万元,勐腊267万元);拨付州级各部门救灾资金185.59万元(州民族中学12万元,州供销社103.59万元,州农业局60万元,景洪工业园区5万元,旅游度假区3万元,磨憨经济开发区2万元)。
        ⒉州民政局将接收捐赠资金140万元,拨付三县市财政部门救灾资金120万元(景洪46.5万元,勐腊40万元,勐海33.5万元),景洪工业园区10万元。州民政局账户结余救灾资金10万元,专项用于救灾物资储备。
        ㈡ 各部门救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对拨入州供销社103.59万元、州农业局60万元、州民族中学12万元、景洪工业园区15万元的救灾资金进行了审计抽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⒈2008年年初我州橡胶园大面积暴发流行白粉病,给橡胶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影响。灾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08年2月20日由刘德强副州长主持召开了橡胶白粉病防治工作紧急会议。会议决定由供销部门统一组织调入用于橡胶白粉病的药品,州人民政府在其销售环节实行价格补贴,农户直接到州政府指定的农资门市,按补助后的价格5300元/吨购买硫磺粉,差额部分由州政府按照指定的农资门市提供的补助名册(名册必须有当地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供销社三方的签字)每吨补助3000元,直接补助给州供销社。截至2008年3月10日,全州指定的农资门市共向农户销售硫磺粉345.3225吨,补助资金103.59万元,其中:景洪市销售175.9225吨,补助资金52.77万元;勐腊县销售123.55吨,补助资金37.06万元;勐海县销售45.85吨,补助资金13.76万元。2008年6月12日,州财政局将省级拨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业救灾补助资金103.59万元拨付州供销社,专项用于橡胶白粉病防治补助工作。2008年7月30日,州供销社将资金拨付组织垫付硫磺粉货源的西双版纳州荣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103.59万元。
        ⒉2008年6月10日,州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云财教〔2008〕32号文下发《关于安排2007年中央教育救灾专项资金的通知》(西财教〔2008〕61号),专项用于州民族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经费12万元。2008年7月14日,州民族中学支付西双版纳云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盖单身教师住房和配套伙房工程款12万元。
        ⒊2008年7月30日,州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州农业局农业生产救灾恢复生产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08)159号),用于橡胶白粉病防治机械使用、病情诊断、防治方法等项目培训60万元。州农业局于2008年8月7日将救灾资金拨付景洪市农业局       259 443.70元,2008年8月7日拨付勐腊县农业局25.08万元,2008
年8月8日拨付勐海县农业局8.97万元,拨付三县救灾资金共计   599 143.70元,支付电汇手续费26元,救灾资金支出合计60万元。
        ⒋2008年6月4日,景洪工业园区收到州财政局拨入的中央自然灾害补助救灾资金5万元,专项用于灾区群众恢复重建倒损房屋。2008年8月1日州民政局拨入景洪工业园区的救灾资金1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水毁修复工程。景洪工业园区于2008年12月12日将救灾资金拨付曼沙村民委员会1万元,2008年12月15日拨付曼沙村民委员会10万元,景洪工业园区账户结余资金4万元。审计延伸曼沙村民委员会,曼沙村民委员会收到救灾资金共计11万元未使用,其原因是景洪工业园区收到救灾资金正值我州雨季,农村水毁修复工程无法作业,只有等雨季过后才能施工。截至审计时景洪工业园区正在积极筹备恢复重建倒损房屋和农村水毁修复工程的前期工作。
        对于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州人民政府非常重视,2008年12月9日派出以财政、审计、监察、橡胶产业办、农业局、科技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省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专项用于10万亩民营胶园“戴防雨帽,推广新割制,施肥,三保一护”等为主要内容的高产稳产胶园建设资金150万元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审计建议
   

        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民政捐赠资金中州民政局专项用于救灾物资储备10万元至今未使用,州民政局应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后,将资金投入使用。
        ㈡景洪工业园区应抓紧做好曼沙村民委员民房的重建和农村水毁修复工程,尽快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
   

        四、建议整改情况
   

        州民政局、景洪工业园区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积极组织力量加快对救灾物资储备库、民房的重建和农村水毁修复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