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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关于转发开展 2026 年云南省天然 橡胶综合保险工作文件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20
各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承保机构: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垦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开展 2026 年云南省天然橡胶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26〕18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天然橡胶综合保险落地
天然橡胶综合保险是中央和省级支持橡胶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对稳定胶农收入、保障全州橡胶产业安全、助推天然橡胶现代化产业集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承保机构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严格落实保险方案,全面提升我州橡胶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二、明确重点内容,精准把握政策核心
(一)险种全覆盖。同步推进橡胶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各橡胶种植主体可自主自愿选择投保产品,但对同一保险标的,不得同时投保物化成本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投保标的需与开割期橡胶树挂钩。
(二)补贴标准明确。成本保险:中央 45%、省级 25%、州级 5.5%,县级 4.5%、农户自缴 20%;收入保险:中央 45%、省级 30%、州级 2.75%,县级 2.25%、农户自缴 20%。
(三)理赔更加精准。收入保险按胶乳、杂胶(胶块)分类结算,按周期定损理赔,实现价格、产量“双保障”。
(四)数字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云南惠胶保”收胶系统,实现参保、交胶、理赔数据闭环管理。
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推进
各县(市)要迅速组织学习传达,确保乡镇、村(社区)、胶场、合作社全面掌握政策。严格落实州县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保障保险顺利开展。牵头成立橡胶保险损失核定工作组,规范灾害定损、理赔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做到政策进村入户、从胶场到胶农,提升参保意愿。
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橡胶保险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解释、动员参保、数据核验。督促收胶站点、胶厂、胶企全面接入“云南惠胶保”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规范灾害损失认定,严格执行定损标准,杜绝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建立项目台账,动态监测投保面积、农户户数、保费、理赔等情况。
县(市)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保费补贴分担比例,加强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和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闭环管理,留存资料不少于 10 年,确保可追溯、可核验、可追责。会同行业部门做好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承保机构严格执行全省统一保险方案、费率、保额,不得擅自调整标准。落实验标承保,严禁虚假承保、重复投保、超标承保。其中,天然橡胶收入保险按要求每 3 个月(胶乳)、每 6个月或 1 年(杂胶)完成理赔结算,结算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要按保费收入 8%计提保费准备金,按 5%列支防灾减损费用,强化风险保障。要加快数字化应用,确保保单、理赔数据全量、及时、准确上传农险平台。强化基层服务力量,做好政策宣传、现场查勘、理赔兑付,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守纪律红线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保险监管规定,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行为。州财政局、州农垦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违规操作的单位和机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双版纳监管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