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景洪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提醒函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15

西垦改办发20218


 

景洪市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垦改革办于今年两次到我州垦区调研督查并下发情况通报,目前我州农场企业化改制工作仅处于全省居中水平。省调度数据18项中,景洪市100%完成有14项,未完成4项,完成率78%,距离省委、州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近期,州深改委将听取全州农垦改革推进情况汇报,请你办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确保12月底以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结合景洪实际,对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工作提醒如下。

一、落实未完成改革事项

(一)居民小组设置及人员推选工作

按照云南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民政厅、编办、农垦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发《关于印发云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垦20171)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落实居民小组设置并完成推选工作。(12月以前完成)

(二)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工作人员配置

居委会工作人员按照(西办发202018)文件落实。居民小组按照云农垦20171)文件精神参照村委会编制员额落实。生产队长由农场企业聘用,居民小组长由居民推选。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并且符合农场企业用人标准和条件,居民小组长和生产队长可以一肩挑。未经推选人员不得行政任命为居民小组长。(12月以前完成)

(三)有关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及时研究居委会人员补助、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等纳入财政保障问题;居民小组按照云农垦20171)文件落实参照村委会编制员额享受补助和福利并纳入财政保障。12月以前完成)

(四)纳入当地其他专项规划

农场纳入其他专项规划(可后期完成)。

二、查缺补漏整体协调推进

一是尽快明确各社管会、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以及下属机构(居委会/作业区<或分公司>、居民小组/生产队)办公场地(12月以前完成)。

二是按照云农垦20171)文件重新核定社管会9项事权事务职能职责。社管会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新公司纳入农垦集团考核体系(可后期完成)

三是利用好清产核资数据,除保留社管会必要办公场所、文体设施以外,其他资产尽量移交给新公司(可后期完成)。

四是在册职工和参与承包的非职工(经济承包关系)移交给新公司。(可后期完成)

五是保留农场牌子和建制。新公司和农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完成新公司董事长、董事委派和总经理选聘工作,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12月以前完成)

六是及时研究完善出台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方案。按照政企分开、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原则,对集团产权(股权)制度进行再设计和再完善(可后期完成)。

七是欠拨景洪、东风、勐养农场土地补偿金7717.82万元,欠拨景洪农场土地出让金返还款2300万元。建议:按照政策规定,市政府根据财政状况分年度有计划做好下拨和返还工作(可后期完成)。

 

附件:景洪市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情况调度表

 

 

 

西双版纳州农垦改革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