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勐腊县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提醒函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15

西垦改办发20217


勐腊县农垦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垦改革办于今年4月、10月两次到我州垦区调研督查并下发情况通报,目前我州农场企业化改制工作仅处于全省中游水平。省调度数据18项中,勐腊县100%完成的仅7项,工作推进完成率为的有9 项,其它2项为25%,距离省委、州委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不仅影响了全州垦区指标的完成,也导致我州农场改革工作严重滞后。近期,州深改委将听取全州农垦改革推进情况汇报,请你办高度重视,抓紧时间,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加快推进,确保今年12月底以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结合勐腊实际,对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工作提醒如下

(一)落实政企“六分开”

建议:及时落实以下5项工作。一是尽快明确各社管会、农场企业以及下属机构(居委会/分场、居民小组/生产队)办公场所;二是社管会和农场企业财务分开;三是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民政厅、编办、农垦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发《关于印发云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垦20171)重新核定社管会9项事权事务、职能职责,明确农场企业职能职责。社管会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农场企业纳入农垦局(国资委托授权)考核体系;四是利用好清产核资数据,除保留社管会必需的办公场所、文体设施以外,其他资产尽量移交给农场企业;五是在册职工和参与承包的非职工(经济承包关系)移交给农场企业(3-5项可后期完成)。

(二)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选举(推选)

建议:研究落实12月以前完成社区居委会选举和居民小组推选工作,确保人员到位。

(三)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工作人员配置

建议:生产队长由农场企业聘用,居民小组长由居民推选。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并且符合农场企业用人标准和条件,居民小组长和生产队长可以一肩挑。未经推选人员不得行政任命为居民小组长。

(四)有关人员综合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建议:及时研究将居委会人员补助、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等纳入财政保障;及时研究,按照云农垦20171)文件落实居民小组参照村委会编制员额享受补助和福利待遇并纳入财政保障问题。

(五)社管会不再履行企业经营职责

建议:及时研究并按照干管权限任命农场企业领导班子。农场企业领导班子到位后,理清社管会和农场企业职责职能,社管会不再参与农场企业经营管理。

(六)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及时组织实施《勐腊县农场公司化改制总体方案》。12月底以前必须将农场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新公司),完成新公司挂牌,落实办公地点,委派新公司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选聘工作,建立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保留农场牌子和建制,新公司和农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新公司--作业区--生产队和农场--分场--生产队管理人员同步任免,即:新公司董事长兼任农场场长,作业区主任兼任分场场长,新公司生产队队长兼任农场生产队队长。

(七)公司经营班子组建

建议:及时研究任命农场企业和新公司领导班子。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委派、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手续。(12月底以前完成)。

(八)区域农垦集团组建

建议:及时研究组建集团公司方案并实施。

(九)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建议:及时研究出台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十)企业党组设置

建议:公司化改制工作实施后,同步推进企业党组织设置(12月底以前完成)。

(十一)纳入乡村振兴规划

建议:将勐腊、勐捧、勐满农场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可后期完成)。

(十二)纳入当地其他专项规划

勐腊、勐捧、勐满、勐醒纳入当地小城镇规划,建议农场纳入其他专项规划(可后期完成)。

(十三)欠拨农场土地补偿金、返还农场土地出让金

欠拨2个农场土地补偿金金额为10213.22元,欠拨勐满农场土地出让金返还款金额为1103.35万元。建议:政府按照政策规定,根据财政状况分年度有计划做好下拨和返还工作(可后期完成)。

 

附件:勐腊县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情况调度表

 

 

 

西双版纳州农垦改革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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