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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12
C类
公开
田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力量解决西双版纳农垦社保欠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好医疗保险欠费问题”的建议。2021年4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33号)规定:一是对困难企业实行阶段性在职、退休分户管理,实现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与单位在职职工缴费脱钩;二是按照“补一退一”的原则,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所在单位欠缴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费,影响办理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人员,在补缴该职工本人及单位欠缴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费,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男30年、女25年),可将其医保身份由在职转为退休,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此项文件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垦企业因欠费而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问题。
关于“2020年以前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欠费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农场企业分年度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医疗保障部门出台保障措施,确保职工生病后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建议。因与现行医疗保障政策不符,且涉及面广,州级医疗保障部门难以出台相应保障措施,我们将会同州级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向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反映农垦医疗保险欠费问题,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二、关于“多方研究解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欠账问题”的建议。自2010年农场属地化管理以来,州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妥善解决我州垦区社保欠费问题。在各部门的努力下,2018年,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对2008年末全省39个农场累计欠缴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50%的补助分3年进行补缴,其余部分由农场自行承担。省级财政已于2018年—2020年分三年将资金安排到位,我州共收到补助资金9474.18万元,其中:景洪市5083.57万元、勐腊县3122.86万元、勐海县1267.75万元,已全部按规定拨入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场和职工群众的负担。
(一)关于“研究承包费的收缴政策,县市区制定和完善减免承包费收取的措施”的建议。自2011年垦区农场收缴资源承包费以来,根据橡胶市场价格起伏这一主要因素,资源承包费收取额呈连年下降趋势,由2011年核定应收7.1亿元降至2020年核定应收0.9亿元,切实减轻承包户因橡胶价格持续低迷所产生的生产生活负担。《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
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20〕18号)文件已做出规定:农场依据市场价格情况,建立承包租赁费用增减标准,经农场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市)、园区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督导县市区指导农场研究出台资源承包、租赁费用收缴政策,规范完善承包、租赁费用增减机制。
(二)关于“多渠道增加职工的收入,开展劳务输出和各种技术培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近几年,垦区一直在努力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行统一收胶。由农场组织生产队、居民组干部收胶,只收取最低劳务成本,不赚取中间差价,把橡胶收购环节利润最大限度让利于承包户,自2017年推行统一收胶以来,累计收购胶乳35.03万吨,折合干胶11.21万吨,干胶平均价格高出私营收胶点1-1.5元/公斤,为职工群众增加直接经济收入近亿元。二是开展天然橡胶投保工作。近几年来垦区各农场在原有基础上累计投保“橡胶树灾害保险”276.61万亩橡胶林,理赔金额达5341.59万元;近几年来组织农场开展天然橡胶“保险+期货”投保,累计完成指标3.71万吨,获赔付金额达1610.96万元。三是不断扩大垦区职工群众就业渠道,垦区黎明、东风、南联山3个农场相继成立劳务派遣公司,为场域职工及周边村寨群众举办就业招聘会,采用组织派遣外出务工、利用农闲时间就近临工等形式开展劳务输出,近几年来实现劳务派遣输出13000余人次。四是开展技能培训。垦区依托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与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开展长期技术合作,由省热作所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与咨询、经费支持等方式提升垦区技术队伍技能水平,近几年来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2期1300余人次。五是产业优化升级。垦区各农场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采取多种模式进行产业转型。垦区胶林更新后改种、间种、空闲地林下套种总面积达8.68万亩,2020年产值1.08亿元,承包户人均增收2448元;覆盖职工群众10145人,占橡胶从业人数的18.2%。
(三)关于“多措施保障职工‘应退尽退’,安享晚年,继续执行‘退一补一’政策”的建议。我州人社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发〔2010〕19号”“云政办发〔2010〕108号”和“省人社发〔2016〕286号”文件精神,农垦在职职工达到退休条件时,采取“退一补一”的办法,实现退休一人养老保险欠费清零一人,确保所欠养老保险清零、职工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同时,通过动员、协调,南联山、曼沙2个农场筹措资金281.6万元,实现了养老保险欠费清零。
(四)关于“对5年内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有封定15年账户意愿的职工,按照前文所述给予补助”的建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为省级统筹,政策制度出台修订权限为国家和省级层面,封定账户不符合政策法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缴满15年后,也不提倡停保或封定账户,因为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原则上应该一直缴费至退休,今后领取的养老金才会更多,否则,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过低,将带来社会不公平等问
题。
三、关于“取消征缴农场农林一线职工失业保险费用”的建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据此,建议中所提的“取消征缴农场农林一线职工失业保险费用”不符合国家政策文件规定。
农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欠费问题是州委、州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阻碍农垦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一项难点问题。州政府就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存在的问题已委派分管副州长实地深入调查,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我们将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调、对接,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专题请示、汇报,力争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逐步解决农场社保费用征缴困难等问题。
感谢您对农垦改革和农垦系统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
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2021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雷新平 21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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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