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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2025年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天然橡胶林下种植类)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0-21
根据《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和撬动杠杆作用,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评审流程,推动全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从事天然橡胶林下种植经营活动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主体”)。
二、支持范围
2025年在天然橡胶林下新种植面积200亩以上,且联农带农人数不少于30人的中药材、水果、食用菌、饮料作物及其他天然橡胶林下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最高给予奖补50万元。奖补资金总额为370万元。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均可申报。
三、支持标准
一是规模效益可观、利益联结机制稳固、联农带农作用明显;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备的项目;三是在种植作物品种方面,种植的作物适宜胶园林下间作条件,能与橡胶生长形成良性互补,市场前景广阔的优良品种的项目;四是在管理技术方面,采用标准化、科学化种植管理技术的项目,开垦定植规范、种植密度适宜、盖膜保水保肥控草措施到位、病虫草害绿色化防控、水肥一体化高效节能管理技术等;五是在经营管理方面,支持高度组织化的项目;六是在种植加工销售生产全链条方面,支持各生产环节衔接紧密或订单式生产的项目;七是在推广扩面方面,项目具有可借鉴可复制性,便于全州推广发展的项目。
四、支持方式
州级财政给予资金奖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支持方式。州农垦局建立项目评价机制,按评分高低确定奖补对象。
五、申报条件
根据《西双版纳州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及《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主体及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时仍在西双版纳州境内正常生产经营或运转;
(二)申报项目位于西双版纳州内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省、州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
(三)项目实施主体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六、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专项资金申请书及2025年项目建设方案;
(二)经营情况说明(含当前规模、预期规模、联农带农明细、财务数据等);
(三)申报条件所要求的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剩余期限≥3年)、信用报告等证明文件;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五)县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财政等部门初审意见(附件4)。
七、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2025年11月5日前)
州农垦局发布公告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属地县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县市初审(2025年11月12日前)
县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验,核实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重点对项目完成情况、联农带农成效等进行核验,形成《2025年xx县(市)申报项目核实报告》报州农垦局。
(三)州农垦局复审(2025年11月15日前)
州农垦局对县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的项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
(四)联合审核(2025年11月24日前)
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核,于11月24日前审核结束。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兑现奖补资金。
八、绩效跟踪
(一)奖补资金仅可用于所申报项目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活动。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追回奖补资金并纳入征信系统。
(二)奖补资金由州级财政予以保障,按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同一项目申报资金奖补遵循“从高不重复”原则。
(三)州、县(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
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2122848
景洪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电话:17883471870
勐腊县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8122365
勐海县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5122856、0691-5126651
附件:1.承诺书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3.奖补资金申报表
4.州、县(市)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1
承 诺 书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本次申报2025年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专项资金,对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四、若成功申请到专项资金支持,将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申报项目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活动。
如有违返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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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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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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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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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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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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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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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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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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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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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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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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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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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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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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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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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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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会计年度财务状况 |
名 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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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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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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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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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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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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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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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项目业主是否发生过安全、污染、质量事故,是否有过纳税、金融失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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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择是的必填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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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1.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等; 2.组织形式:独资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3.所属行业: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4.经营规模: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合作社填写社员人数。
附件3
奖补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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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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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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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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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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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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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背景及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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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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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情况 |
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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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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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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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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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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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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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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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效益 |
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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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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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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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州、县(市)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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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盖章): |
日期: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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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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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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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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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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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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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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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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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中发现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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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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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州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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