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编制《西双版纳州可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 综合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2

为推进西双版纳州可可产业高质量发展,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1家服务机构起草编制《西双版纳州可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综合项目相关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有资质和经验的服务机构参加响应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起草编制《西双版纳州可可种植管理技术指导手册》《西双版纳州发展可可产业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双版纳州可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三份可可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审核验收,项目费用总预算14.5万元。

响应单位需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求,在全州全面开展适宜发展可可产业区域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全州产业发展布局及林下经济专项规划,起草编制《西双版纳州可可种植管理技术指导手册》《西双版纳州发展可可产业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双版纳州可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三份可可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承担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建议、专家评审、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政府验收等项目全过程相关服务工作费用支出制作印刷《西双版纳州可可种植管理技术指导手册》3000费用

二、申报条件

1.响应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国内可可产业育种栽培、生产加工、市场销售等全链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可可品种保护权、相关标准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者优先。

2.响应单位注册成立必须满3年,团队拥有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诚信良好,不存在失信惩戒,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三、报名材料

1.响应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响应单位资质、简介、典型案例、服务承诺书(含质量保证措施等)及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按本《公告》条件公开的预算费用报价单(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4.提供《西双版纳州可可种植管理技术指导手册(草案)》《西双版纳州发展可可产业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案)》《西双版纳州可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5年)(草案)》;

5.具有相关知识产权的证明等其他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要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922日至926日下午18:00)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将本公告中第三条款要求的有关资料于公告期内加盖公章邮寄(以邮戳寄出为准)或派人送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农垦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三叶路3号),过时投递无效。邮编:666100;联系人及电话:陈加喜0691-2122848

五、遴选结果通知  

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在公告期限内,收到响应单位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人员对所有响应单位的资格作有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满足服务实质性要求的相关方案,按照本公告对响应单位资质、业绩案例、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垦局窗口(https://www.xsbn.gov.cn/nkj/nkj.dhtml)公示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与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采购服务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单位将不再通知。

(注:此次遴选最终以批复为准,若有变动,遴选内容变更或取消。)

 

 

 

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