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职能职责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州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生活保障,依法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长期监护。负责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十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岩香宝,男,傣族 现任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 主持州民政局党组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玉帕新,女,布朗族 现任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局长 主持民政局行政全面工作。 余宏伟,男,汉族 现任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政务公开、妇女儿童、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保密、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儿童福利科州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和防范邪教、禁毒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魏学善,男,彝族 现任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殡仪馆。
杨志华,男,汉族 现任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具体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局工会、共青团(志愿者队伍)、老干部和定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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