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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社会组织党委组织召开2021年州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30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州“两新”组织第一次工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州委“两新”组织工委对今年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3月31日上午,州社会组织党委组织召开2021年州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全面总结和分析研判2020年州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由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州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余宏伟主持,州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州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州社会组织党委书记李萍芳同志在会议上提出要求:一是各州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要不断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形成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要不断巩固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将抓好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四是要继续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要继续摸清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员情况和底数,按照社会组织党员发展需求,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五是要积极抓好党建示范点工作。要按照今年州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排,持续抓好党建示范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党建示范引领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是要进一步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州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深入推进融入城市党建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和研究充分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李萍芳同志强调,州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要正确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三是开展党史学习要务求实效。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真正实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