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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全面铺开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5-07
为精准有序推动《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落地实施,推进西双版纳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深入开展,4月28日至29日,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政策业务专题培训班在州委党校开班。
此次培训为期2天,主要针对社会救助政策讲解、城乡社会救助和低收入人口认定信息系统应用、具体案例分析等内容,邀请了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杨卫东同志和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丁黔川同志就社会救助政策、社会救助业务等方面开展专题授课辅导。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全州民政干部和民政助理员(协理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为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州民政局局长玉帕新同志在开班仪式上进行动员讲话,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州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余宏伟同志对专题培训班进行小结,为参训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近年来,为不断夯实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兜底网,国家、省、州先后出台、修订了多项社会救助政策。2021年,根据《西双版纳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在景洪市大渡岗乡、勐海县勐海镇、勐腊县勐捧镇等三个乡镇开展了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专题培训班开班,预示着我州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将在全州范围内全面铺开。凡是在西双版纳州居住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如遇到困难,可以持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管委会提出救助申请。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的全面推行,将改变以往低保“属地管理”制度,打破户籍限制和区域隔阂,真正实现困难群众在“家门口”获得救助待遇。
今年,西双版纳各级民政部门还将加大对低收入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排查,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边境一线的边民情况开展大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持续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强化临时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科学研究制定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提标工作,确保7月前全面完成在册社会救助对象提标后的补助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