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 州林草局提醒您:文明祭扫,谨慎用火!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3-31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祭扫活动逐渐进入高峰期,传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特别是清明期间气温高、局地风速大、空气干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较高,较易出现森林草原火灾,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在此,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提醒大家安全祭祀、文明扫墓谨慎用火,确保清明平安。

一、认真遵守《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

二、全州公墓内严禁私自用火,请遵守公墓管理规定,在工作人员指引和监督下,到指定区域内烧香、烧纸、点蜡烛

三、在其他区域开展祭扫活动使用明火的,也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适度使用,如果引发火情务必在第一时间拨打12119电话报告。祭扫结束离开前要反复检查、务必消灭一切火种,不留下任何隐患。

四、对于祭扫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追究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清明祭祀应重于心而不拘于形,我们提倡采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等方式缅怀故人。确实要实地祭扫的,提议采取种一棵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送一茶等安全、文明、绿色的方式缅怀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我们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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