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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将第一批民政救灾专用车辆发放到各乡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01
2月28日上午,西双版纳州民政局举行民政救灾专用车辆发放仪式,18辆桑塔纳民政救灾专用车发放到了勐海县、勐腊县的18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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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乡镇救灾装备能力建设,做到快速反应,行动迅速,及时开展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乡镇在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政府决定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1366个乡(镇)配备性价比高、安全适用的救灾专用车辆,确保应急用车。西双版纳州共涉及3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经过积极努力,第一批18辆救灾专用车辆已配备到我州并进行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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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仪式上,州民政局副局长刀华新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和省监察厅制定的《云南省救灾专用车辆管理规定》使用和维护车辆,只能用于救灾、查灾、核灾和组织开展民政工作,严禁挪做它用,使民政救灾车在今后的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为确保管理好、使用好民政救灾车辆,发放仪式上州民政局副局长曹荣清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和驾驶员学习了《云南省救灾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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