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力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2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力度

 

景洪市委、市政府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养补助水平,切实改善五保对象生活状况,全市713人名农村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教育)等基本生活得到了全面保障。

一是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近年来在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新建了勐罕镇、勐龙镇、勐养镇、普文镇4所中心敬老院,正在改扩建嘎洒镇农村敬老院,共建有床位394个,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的设施得到极大改善,确实满足了全市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需求。

二是加强五保供养机构和工作力量建设。景洪市委编制办对全市5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每个敬老院下达了2名事业管理人员编制,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通过采用公益性岗位、聘用等方式为每个敬老院配备了4-7名工作人员,有效解决了敬老院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提高供养补助水平。在多措并举解决农村五保对象吃饭、穿衣、医疗、建房的基础上,景洪市在全州率先将农村五保供养金列入财政专项补助项目,从20131月起财政对全市的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月配套52元的供养资金,使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补助金从104/.人提高到156/.人,切实保障了五保对象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