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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关于提高2022年农村低保对象 补助水平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12
各县(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3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民政发〔2022〕17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2年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确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2022年,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A类50元、B类10元、 C类10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