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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 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29
各县市民政局:
根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交接相关事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0〕32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2020年度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加快做好2020年度补贴对象登记工作。要采取登报、电视公告,在村组居民小组张贴告知书,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村(居)微信群发布信息等渠道,告知高龄补贴对象在要求时限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二、要发动村(居)委会和村(居)小组工作人员摸清辖区80周岁或100周岁的人员(包括已在的补贴人员、年内满80或100周岁的新增人员、补贴人员年内死亡的可以由主要赡养义务人领取),主动联系告知其在9月15日前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账户名为本人的农信社卡到户口所辖村(居)委会登记,确保应补尽补、精准补助。本人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应该联系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入户核实。
三、各村(居)委会完成辖区登记人员的核实后,尽快上报乡镇(街道)进行审核、汇总,于9月25日内报送县民政局进行审批。
四、2020年度补贴标准为80—99周岁人员5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人员300元/人.月,各县市民政局应于10月30前通过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到位。
五、补贴资金按照实际的月份进行发放,不能一概按12月的资金额发放。年内死亡的,从第二个月不再发放补贴资金;2020年前已满80或100岁但年内新申请登记的,只发放2020年度补贴资金;年内满80或100岁的,从满岁的第二个月起发放补贴资金。
六、各县市民政局要及时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情况录入“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并在政务网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放情况由景洪市民政局进行录入和公开。
七、各县市要积极对接公安、统计等部门核实辖区补贴对象情况,认真做好2021年资金预算,州、县市分别承担所需资金的10%、90%。2021年起,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辖区的高龄补贴资金预算、对象审批、资金发放等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景洪市负责。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