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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15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拟订民政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州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三是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是按照规定权限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五是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六是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七是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八是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九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十是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是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生活保障,依法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长期监护。负责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十二是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三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殡葬管理科。所属单位3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民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州委工作部署,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用情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1.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充分发挥民政政策的托底功能,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各类救助、补助、补贴金1.96亿元,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2.健全完善“一老一小”社会福利体系,持续提升关心关爱服务水平。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311万元,建设完成老年幸福食堂5个,正在新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个,新建改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3个,对全州9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积极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建立“五级”干部挂包机制,全州累计为4445名低保儿童、特困儿童等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213.84万元。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全州办理收养登记14件。
3.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减轻企业负担金额300余万元,惠及企业723个;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审批时限从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到13-15个工作日,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提速;推动7个省级、5个州级社会组织与三县市完成结对帮扶签约,全州社会组织共投入资金约105万元参与乡村振兴;积极链接上海市松江区慈善资源,争取关心“一老一小”和帮扶经济困难学生资金22万元。
4.健全和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殡葬领域改革,勐海县被列入云南省首批生态葬式葬法试点;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全面规范服务事项,取消殡仪馆7个不规范事项,经营性公墓取消了单独收取的刻碑、绿化和二次下葬费用;将殡仪馆延伸服务从最多的30个精简至10个以内,推出多达18个的免费服务举措;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年内新增5辆遗体接运车。持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在三县(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园式婚姻登记点3个,成为全省首家公园式登记点全覆盖的州市。创新婚姻登记服务形式,探索开展了集体登记、名人颁证、亲友见证、爱情宣誓等特色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3371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3715.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89146.54元,下降1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89146.54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是州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023年已完工,2024年项目个数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233715.48元。其中:基本支出8250867.94元,占总支出的73.45%;项目支出2982847.54元,占总支出的26.5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89146.54元,下降13.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1203.13元,增长4.18%;项目支出减少2020349.67元,下降40.38%。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2人,一次性抚恤金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023年已完工,州老年活动中心基建项目竣工结算,2024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支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0867.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81116.27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9751.67元,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2847.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9021.88元。
1.西财社发〔2024〕2号州委、州政府元旦春节慰问经费127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期间慰问养老机构15个,散居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60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0户,散居孤儿等特困儿童保障对象30人。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2.西财社发〔2024〕2号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14601.00元,主要用于地名地址库机房网络租赁费和系统维护费支出,持续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工作,确保新增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宣传教育,依法加强界线管理,排除矛盾问题隐患,创建边界线平安和谐社会。
3.西财行发〔2024〕202号民政业务工作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业务基层走访、调研、普及政策知晓的支出,做好民政业务经费保障,较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西财社发〔2024〕22号、西财社发〔2024〕144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586361.46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有效缓解其紧迫、现实的生活问题,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无名尸等问题的处理和救助难题,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社会生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5.西财社发〔2024〕2号救助管理服务专项资金230479.60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救助管理服务以救助对象的需求为重点,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特殊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康复治疗、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基本服务。
6.西财社发〔2024〕2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州级补助资金39277.0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工作所需经费,有效缓解其紧迫、现实的生活问题,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无名尸等问题的处理和救助难题,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社会生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7.西财社发〔2024〕2号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经费459021.88元,主要用于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备,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
8.西财社发〔2024〕329号州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州级)专项资金71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老年活动中心运转相关经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老年活动设施、完善民生服务、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促进老年人事业发展,负责为全州老年人学习交流、文件娱乐、体育健身提供场地服务。确保州老年活动中心运转正常,提供优质服务。
9.西财社发〔2024〕158号2023年结转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州级补助资金478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为民政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变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综合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思维和信息技术,推动我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0.西财社发〔2024〕2号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运营维护州级补助资金198904.0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运营维护费,根据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汇聚的数据进行数据应用,加强数据赋能。
11.西财社发〔2024〕161号区域中心救助站建设省级补助经费499202.60元,主要用于区域中心救助管理机构维修改造、配置安检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及实施标准化改造等,为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12.其他资金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6307.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73%。与上年相比增加512157.59元,增长6.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9870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8%,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7%。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2人,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263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人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发生变动,医疗保险支出有所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4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人退休1人,调出1人,人员发生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0746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68.37元,增长1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7062.6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2%,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04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完成年初预算的41.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26.73元,增长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8.36元,下降8.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58.36元,下降8.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46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68.37元,增长1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7062.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04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预算数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预算数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26.73元,增长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8.36元,下降8.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4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58.36元,下降8.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乡督导检查工作增加,车辆老化,相关的车辆过路费、油料费、维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所以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乡督导检查工作增加,车辆老化,相关的车辆过路费、油料费、维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出行计划,无预算,无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4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事务接待省级、州级指导和调研检查工作等24批次181人次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751.67元,比上年增加31967.17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3人,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资产总额75255970.54元,其中,流动资产294532.52元,固定资产74961438.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940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790054.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651.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351.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71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5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