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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7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州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理单位的社会组织以及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州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三是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是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是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六是拟订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七是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八是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九是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十是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工作。十一是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十二是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群众关切,凝心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用心用情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取得了新的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一是坚持民生为本,扎实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补助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州开展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46.38万人次,发放资金1.68亿元;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和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比对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全面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受理申请787户1742人。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办理基本生活困难救助2867件。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推进“一老一小”发展。出台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西双版纳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西双版纳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102万元,建设3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站),改造4个农村区域养老中心、对12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幸福食堂3个。下拨州级预算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42.6万元,建设养老服务项目3个;召开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会议2次,落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措施,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30人;持续推进“雨林护苗行动”;举办基层儿童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5期;办理收养登记6件。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构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全州375个村(居)成立红白理事会;建成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369个,乡镇(街道)社工站33个,志愿者服务站33个,村(居)卫生委员会369个;组织946人参加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104人通过资格考试;推进5个乡镇(街道)试点示范社工站建设;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活动,筹集50.27万元。向1574名困难家庭儿童发放价值33万元奶粉878件;全州注册志愿者152821人,志愿者队伍1786支。
四是坚持正向引导,社会组织作用日趋显现。对8个社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全面了解掌握全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持续抓好营商环境整治。全州34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39.63万元,惠及企业数420个;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全州36家社会组织,投入资金72万元,受益人数达上万人;243个民营企业、商会参与全州“万企帮万村”行动,107家企业与92个村实现结对帮扶。
五是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提升民政综合事务水平。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强化公墓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和服务事项,减免收费价格,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开展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业务,积极打造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稳妥有序撤销26个乡镇婚姻登记点,县级规范化登记大厅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累计救助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495人次,支出金额 198.57万元;强化区划地名管理,组织对全州57条乡镇界线开展联检,做好嘎洒街道析置后的界线勘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所属单位3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22,86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2,862.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5,203.20元,增长7.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5,203.20元,增长7.7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3人,相关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去世1人,一次性抚恤金增加,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22,862.02元。其中:基本支出7,919,664.81元,占总支出的61.28%;项目支出5,003,197.21元,占总支出的38.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5,203.20元,增长7.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9,355.29元,增长17.32%;项目支出减少244,152.09元,下降4.6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入3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去世1人,一次性抚恤金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减少,基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19,664.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1,88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0.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7,784.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3,197.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05,54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西财社发〔2023〕2号州委、州政府元旦春节慰问经费127,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期间慰问养老机构15个,散居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60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0户,散居孤儿等特困儿童保障对象30人。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2.西财社发〔2023〕2号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15,001.00元,主要用于地名地址库机房网络租赁费和系统维护费支出,持续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工作,确保新增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宣传教育,依法加强界线管理,排除矛盾问题隐患,创建边界线平安和谐社会。
3.西财行发〔2023〕563号民政业务工作经费49,98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业务基层走访、调研、普及政策知晓的支出,做好民政业务经费保障,较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西财社发〔2022〕197号、西财社发〔2023〕23号、167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419,595.0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有效缓解其紧迫、现实的生活问题,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无名尸等问题的处理和救助难题,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社会生活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5.西财社发〔2023〕2号救助管理服务专项资金213,577.56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救助管理服务以救助对象的需求为重点,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特殊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康复治疗、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基本服务。
6.西财社发〔2023〕2号救助站修缮州级补助经费281,671.12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修缮经费支出,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升救助工作质量,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安全、有效救助。
7.西财社发〔2023〕2号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场馆提升改造专项资金600,000.00元,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005,540.00元,主要用于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主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和设备购置,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备,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
8.西财社发〔2023〕2号州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州级)专项资金710,723.53元,主要用于保障州老年活动中心运转相关经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老年活动设施、完善民生服务、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促进老年人事业发展,负责为全州老年人学习交流、文件娱乐、体育健身提供场地服务。确保州老年活动中心运转正常,提供优质服务。
9.其他资金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4,14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34%。与上年相比增加1,008,790.29元,增长13.5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入3人,相关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去世1人,一次性抚恤金增加,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0,33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3%。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93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1,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97,697.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6,335.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7%,完成年初预算的8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1,361.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63%,完成年初预算的45.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61.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697.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6,335.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11,36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有所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507.27元,增长1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745.91元,增长1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61.36元,增长32.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护送民政救助对象返乡人次数增加,下乡督导检查工作增加,车辆老化,相关的车辆过路费、油料费、维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工作增加,所以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护送民政救助对象返乡人次数增加,下乡督导检查工作增加,车辆老化,相关的车辆过路费、油料费、维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出行计划,无预算,无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事务接待省级、州级指导和调研检查工作等24批次179人次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784.50元,比上年增加13,040.56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3人,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资产总额75,995,380.29元,其中,流动资产226,399.58元,固定资产35,585,747.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183,233.11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1,718.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599.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675.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5,035.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0,675.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0,675.9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