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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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院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孤弃儿童、对托管儿童提供临时照料、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养教并重;对残疾儿童养、治、教、康相结合,促使其健康成长。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儿童部、老年部、后勤部、医务部、院安办。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举措不断提高入住率。一是持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加大对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除院内定期开展的护理技能学习及实操演练外,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让护理员接受专业系统的学习不断提高护理水平,从而为入住老人提供更专业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力争通过媒体、网络平台、各类宣传活动等方式扩大我院的影响力,使更多人知晓、了解我院的工作性质、职能、入住条件、环境、服务、收费等信息,吸引更多有需求的老年人到我院入住。

2.不断优化提质和创新,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一是持续加强儿童业务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并通过实操训练提升保育员照护儿童水平。二是针对特教和康复工作,探索出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让有特教和康复需求的孩子得到更加专业化的照护和康复治疗。三是不断丰富大童业余生活,加强对大童的人文教育,利用周末、假期带大童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教育基地。四是成立社工部,让有资质的社会工作者为院内儿童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

3.根据《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自检自查,确保排查工作严谨、务实、高效,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且不反复。

4.继续推进我院党支部范化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增强党组织的执行力与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用实际行动服务老人和孩子让在院的每一位老人和孩子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其中:行政编制 0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27。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92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25.2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59万元,增长16.27%增加原因主要是事业收入增加和工作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0.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0.9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30万元,增长0.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6.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7万元,增长1.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8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7万元,下降9.2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非税收入成本性补助项目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2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4.34万元,主要用于院内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52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8.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32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4.34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项目专项经费州级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24.3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和《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民政发202326号)等相关文件,按每月2,000.00/人的补助标准为在院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及时、足额提供基本生活费和医疗保障让他们吃饱、穿暖、有学上,使他们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确实解决全州境内孤残儿童、弃婴、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日常公用经费122.13 万元,比上年增加82.80万元,增长210.53%增加的原因是自有资金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21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91万元,固定资产138.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07万元,受托代理资产减少2.7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3项,账面原值19.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报表202401291143168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