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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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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州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理单位的社会组织以及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州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6.拟订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工作。
11.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
所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老年活动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落地生根,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方位加强党对民政工作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贯彻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把民政工作融入州委、州政府工作中心、发展全局。
3.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持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扩围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的工作,持续推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改革。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指标。加快实施社会救助数据库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以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督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更加精准、便捷、高效。
4.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认真组织落实省、州政府10件惠民实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盯紧落实新建小区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养老诈骗治理常态化。按时发放高龄津贴,加强对补贴对象信息的动态管理。
5.围绕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
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和全省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开展“寻找最美村规”活动,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规范村(居)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积极探索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6.围绕职能转变,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推进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化,提升行政许可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建立社会组织走访(抽查)制度。持续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推动社会组织持续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鼓励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7.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制定出台州、县市行政区划工作规划,积极争取上级工作支持,稳妥有序调整变更区划,服务全州发展大局。建立地名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机制体制。强化地名文化保护,加快《行政区划图》、《地名志》编制出版。推动标准地名使用和地名标志设置,围绕地名命名更名、使用及地名标志设置,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加强依法管界治界,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界线、界桩日常管理,维护法定界线的严肃性、权威性,重点开展好乡级界线联检,析置街道的界线勘定工作。
8.围绕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
压实殡葬工作责任,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积极推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殡仪馆服务基础设施,规范运营管理,发展公益属性。加快推进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形成县级为主的婚姻登记布局。出台强化红白理事会建设措施文件,引导婚俗、丧葬习俗有序移风易俗,培育时代新风。积极申报州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强化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合省级组织开展“义肢助残”行动。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加大滞留人员寻亲和落户安置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9.围绕儿童权益保障,织密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护兜底网。
指导县市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实施政府购买儿童福利项目。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作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加强对乡(镇)未保站、村(社区)儿童之家的工作指导。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进行登记。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的动态管理与系统更新录入工作。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10.围绕共同富裕,促进慈善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开展系列公益性宣传,进一步规范慈善活动管理。充分发挥示范站带动作用,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民生服务中的专业作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完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平台,拓展基层志愿服务网络,重点围绕特殊困难群众、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民政服务对象打造一批民政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1.围绕发展要安全,着力推动民政事业在法治化、安全化轨道上运行。
全面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执法能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防护网。加强和统筹民政项目和资金监管。树立大抓项目的鲜明导向,积极探索民政领域地方政府债券投资项目相关工作,加强科学谋划、储备和申报项目能力,狠抓项目监管。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健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抽查、检查和审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绩效。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把关,切实保障统计数据和系统安全,不断提升数据上报质量,加大对统计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应用,发挥统计监督和辅助决策的重要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分别是州民政局、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老年活动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 18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7.14万元,增长5.29%,增加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2个项目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比2022年有所增加,二是新增1个下属事业单位(州老年活动中心),故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3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1.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8.62万元(本级财力678.6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96.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7.14万元,增长5.29%,增加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2个项目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比2022年有所增加,二是新增1个下属事业单位(州老年活动中心),故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679.6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456.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14万元,增长5.29%,增加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2个项目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比2022年有所增加,二是新增1个下属事业单位(州老年活动中心),故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81万元,项目支出464.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7.14万元,增长5.2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23万元,增长8.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1个下属事业单位(州老年活动中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6%,比2022年预算增加60.16万元,增长11.14%,增加的原因一是新增1个下属事业单位(州老年活动中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核定基数增加,故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16%,比2022年预算减少4.61万元,下降6.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调出2人,退休2人,故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8%,比2022年预算减少3.84万元,下降54.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两案人员生活补助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列支,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无资本性支出预算,故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0个,安排464.53万元,包括州委州政府元旦春节慰问经费、救助管理服务专项资金、救助站修缮州级补助经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经费、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场馆提升改造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州级补助资金、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州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州级)专项资金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5.91万元,增长1.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完成特定目标的项目个数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24.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1.86万元,主要用于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州救助管理站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5.04万元,主要用于两案人员困难生活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6.17万元,主要用于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0.70万元,主要用于州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42万元,主要用于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救助管理站和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救助管理站和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救助管理站和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救助管理站和州老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支出。
15.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6.71万元,主要用于州委州政府元旦春节慰问经费、救助管理服务专项资金、救助站修缮州级补助经费、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州级补助资金、州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州级)专项资金支出。
16.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场馆提升改造专项资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5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8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电费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邮电费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2.97万元)
物业管理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差旅费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维修(护)费3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万元,项目支出33.23万元)
租赁费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万元,项目支出1.46万元)
会议费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31万元)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燃料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
委托业务费7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78.37万元)
工会经费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万元,项目支出2.9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5.04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2.7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15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3.6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3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6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特困儿童生活补助经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转移性支出-专项转移支付-城乡社区1658.17万元,主要用于县市村两委工作经费、村党总支活动经费和村组干部补贴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69.8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培训经费支出。
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61.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高龄长寿保健县市补助资金、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项目组织与实施专项资金、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州级补助资金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7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2.28万元,增长147.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采购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0.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万元,较2022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85%,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415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并参照上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5个,涉及金额504.59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57.99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科学制定、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相应提高补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和补差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率,达到15%左右,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救助对象准确率≥95%、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救助对象满意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水平同比提高比例≥1%。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52.91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科学制定、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相应提高补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和补差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率,达到15%左右,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救助对象准确率≥95%、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救助对象满意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水平同比提高比例≥1%。
(三)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43.06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对象准确率≥95%、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救助对象满意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水平同比提高比例≥1%。
(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250.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3年在中央、省级补助基础上,投入州级补助资金250.00万元,新建、提质改造3个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西双版纳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00.63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3年申请资金100.63万元,其中预计工程款93.60万元,需要设备采购资金7.03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备,确保老年活动中心运转正常,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68.29万元,比上年减少4.61万元,下降6.32%,减少的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调出2人,退休2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资产总额739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05万元,固定资产3638.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710.7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8.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4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28万元,非流动资产增加165.84万元,受托代理资产增加8.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