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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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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院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弃婴、孤残儿童、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养、教并重;对残疾儿童养、治、教、康相结合,促使其健康成长。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院服务对象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根据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要求,持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防控措施。自疫情发生以来,我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先后制定了《应急预案》、《疫情处置程序》、《防控技术方案》、《应急处置演练方案》、《隔离室管理制度》、《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等,2021年根据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对各项方案和措施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有效。二是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停止了一切探访、志愿服务活动,院内居住服务对象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出,非院内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入院,外出返院老年人入院前均须完成核酸检测后并进行14天隔离观察。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画、健康讲座、到老年人房间宣传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引导院内服务对象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服务对象和职工防范意识,消除疫情恐慌心理。四是及时对在院每位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摸排,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晨晚检制度、消毒制度、查房制度,定点定人定时开展消毒,按时清扫公共环境卫生,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取消院内老年人的聚集性活动。五是加强员工管理,工作人员入院封闭上班前更换衣物、扫码、消毒、签订承诺书,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每日2次测量体温;轮休职工实行“行程”和“体温检测”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职工行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六是根据“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院内设置了隔离区(用于就医老人返院隔离及院内老人出现疑似症状时临时隔离),并邀请疾控部门进行现场指导,为确保隔离区安全,防止交叉感染,在隔离区内加装了摄像头,实时了解隔离区内老年人的生活情况。将老年人和儿童生活区域进行分区管理,设置隔离栅栏,使两个区域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互不交叉,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的可能性。七是所有物资配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内,严把食品采购关,规范食材使用,食物做到彻底煮熟,生熟分开,每天按要求对厨房及餐具进行消毒,严格落实食品留样检测制度,确保老年人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级别高时,为避免交叉感染,一日三餐,由工作人员配送至老年人房间,让老人在自己房间就餐,以防范聚集性接触可能引发的传染。八是有序解决院内安全设施维修保养等问题。外来维修人员入院前,须完成扫码、消毒、测温、登记、佩戴口罩,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从指定路线入院,期间不能乘坐电梯、不能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工作完成后迅速离院,并对其工作区域进行消毒。九是在院门口设置家属探访区,以缓解老年人因长时间封闭管理带来的焦虑情绪。探访时双方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家属与老人之间间隔1米,探访人员不能超过2人,家属每月探访次数不超过2次,如疫情防控等级提高将取消入院探访,调整为大门口1米线隔门探访。十是充分做好物资储备。按照要求,各部门需要有满足90天防控要求的防控和生活物资储备,要求各部门定期排查,及时上报,及时补充,确保防控和生活物资满足储备需求。十一是积极开展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在州民政局的关心和帮助下,协调对接当地疾控部门、嘎栋卫生院、嘎栋社区到院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及每周职工换班前核酸检测,并按照“应接尽接、能接快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和职工开展疫苗接种,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和儿童不漏一针、不落一人。截止目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和职工已经全部接种,接种率达100%。十二是加强监督,确保各部门履职尽责。医务部不定期对各部消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院安办定期对院出入院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院纪律监督检查小组加大对职工工作纪律、工作内容的督查督导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
2.强化支部建设,突显引领示范作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党支部在州民政局党组和州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在继续做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和“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及“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以党建工作引领我院疫情防控及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突显党组织的引领示范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是以提升向心力为导向,加强思想建设。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是搞好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支部始终将党员的思想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规党章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支部通过党员大会集中学、党小组学、党员自学、微信群内分享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此外,还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云岭夜校”等平台及“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并定期安排支委监督和检查党员的学习情况、积分情况及笔记记录情况,抓好抓实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二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与内容,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今年共召开党员大会7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小组会22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以提升战斗力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我院支部始终以“守纪律、讲规矩”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紧盯重要节点、关键风险岗位、重点领域,健全防控机制。将党规党纪及宪法学习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党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及道德操守等经常性监督提醒、警示,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四是以提升凝聚力为核心,注重作用发挥。自2020年1月27日至今,我院一直实行封闭管理和封闭上班模式。期间我院支部在州民政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和各级民政部门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细化完善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全力做好院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到网格责任区一线,协助社区居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体党员冲锋在前,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院干部职工用实际行动守护着院内老人、儿童及网格责任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6月我原党支部被州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7月被州妇女联合会通报表扬为西双版纳州“最美巾帼志愿服务岗”。
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优质服务。
(1)根据“养老院服务质量115项”和“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中的86项”标准,集中供养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安全防控自查要求,通过自查自检,不断整改、完善、细化,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使我院的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2)结合实际,制定了收养评估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值班和巡查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等18种应急预案。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年共接收上级各类文件529份,发文56份,内部发文7份,撰写各类信息、简报18条(篇),上报17条,参加培训7批次,共有26人次参加业务培训。
(3)坚持运用网络每日“云养通”系统进行疫情防控工作上报,及时对“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系”中的机构管理中的7大项目内容要求更新上报。定期在“入住老人家属微信群”,发布日常老人活动、动态、通知及其它相关事宜。让家属掌握老年人在院生活状况。帮助在院老人代买水果、日用品等,解决在院老人因封闭管理无法外出购物等困难。
(4)因疫情实行全封闭管理,停止了一切接待参观访问、业务咨询、入院捐赠、义工服务和集体聚集性活动。为丰富老人和儿童业余生活,消除在院老年人和孩子的焦虑情绪,每天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操等活动,并为院里孩子们配备了游泳池、乒乓球、台球、跑步机、动感单车、多功能套装组合健身器械、专业的羽毛球拍、篮球、气排球等。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计划上报,收货验收及发放工作。加强公务用车日常调度派遣管理,积极做好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6)今年,我院派5名工作人员参加了首届西双版纳养老服务技能大赛,并取得了一、二、三等奖的好成绩。其中,医务部陈应兰同志还参加了云南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个人第二名。
(7)强化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积极组织全院职工和入住老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及在全院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及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宣传安全防范意识,让安全工作深入到每位职工及老人的心中,使广大职工及老人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共组织全院职工和入住老人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7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4次。坚持落实全天值班及每日查房制度,每月各部门对区域范围内的各楼层、房间,院内及食堂等重点部位及电线电路、饮食卫生、药品安全、房间设施等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有效的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
(8)坚持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防止过期食品摆上餐桌。保持操作间内卫生清洁,按照要求对生熟食品分开加工,隔天食品严禁上餐桌。全体后勤人员均按照要求办理健康证,达到全员持证上岗。组织后勤部全体人员完成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知识培训、管理人员每年学习40小时、从业人员学习20小时、所有人员学习完毕并参加考试取得了合格证书;同时参加了景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云南省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在线考试,参加人员全部考核合格。
(9)积极组织对单位内及网格责任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毒杀毒及“登革热”防治工作。组织人员对在院服务对象、职工及网格防控责任区进行“登革热”疾病防控宣传,并按照要求,每月不少于4次进行防蚊药物喷洒,全年集中开展灭鼠行动9次。
(10)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了《新冠疫苗科普》、《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儿发热的护理》、《高血压社区和家庭运动康复健康管理知识》、《如何正确佩戴口罩》等健康知识讲座及培训共11次,通过讲解培训,做到人员不恐慌、生活有秩序、工作有条理。坚持每天两次监测在院老人体温,每周两次动员检测老人血压、心率等,监督儿童部每日进行在院儿童及员工体温等健康监测。 坚持药品管理制度。每月按时盘点、清查药品,及时购进备用及处置过期药品。按时计算处方,上报财务室收费。保障院内常用药品储备、保障用药安全。按时完成入住人员体检及评估工作,全年如期完成儿童部儿童体检共 66人次,老年部人员评估及体检129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属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部门:儿童部、老年部、综合部、医务部、后勤部、院安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0人,主要是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8,679,208.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8,334.27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4.5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合计减少751,54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52,418.96元,减幅7.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增加874.52元,增幅100%,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放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8,679,208.79元。其中:基本支出7,625,692.20元,占总支出的87.86%;项目支出1,053,516.59元,占总支出的12.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合计减少751,544.44元,减幅7.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0,465.03,减幅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缴历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工资福利支出较大,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之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21,079.41元,减幅33.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25,692.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465.03,减幅2.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缴历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工资福利支出较大,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之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5,929.5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9,762.64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3,516.59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521,079.41元,减幅33.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
1.儿童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648,900.00元,主要是院内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支出;
2.养老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服务质量提升和运营补贴等;
3.非税收入成本性补助项目资金189,616.59元,主要用于院内房屋、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修维护等;
4.政府性基金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5,000.00元,主要用于儿童就学补助15,000.00元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23,33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对比减少137,842.96元,减幅1.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缴历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工资福利支出较大,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较之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42,85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5%。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用于我院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853.92元,用于全院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426.96元,用于全院在职人员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648,900.00元,用于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366,076.71元,用于全院在职职工及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 160,000.00元,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7,28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2,345.03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154,935.65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在职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3,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3,196.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04.16元,完成预算的5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04.16元,完成预算的6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严禁公车私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执行各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83.00元,增长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83.00元,增长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送院内儿童上学、就医及老年人就医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04.1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04.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04.1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院内儿童就医、上学及老年人就医接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6,917,945.48元,其中,流动资产635,089.22元,固定资产6,282,85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7,171.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43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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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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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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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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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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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917,945.48 |
635,089.22 |
6,282,856.26 |
16,812.00 |
12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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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4,2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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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1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0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