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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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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社发〔2021〕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州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理单位的社会组织以及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州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6.拟订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工作。
11.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州救助管理站和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由局机关统一核算,州社会福利院、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州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争先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是:
(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强化民政兜底保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扩围政策,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创新发展社会救助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改革综合试点。积极推广“一部手机办低保”工作,提高低保信息化水平和申办的便捷度、高效性。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养老服务布局,推进县级城市公办养老院、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开展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做到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100%入住养老机构。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力度,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和服务质量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
(三)强化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开展孤儿、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助学助医等政策。
2.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推进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做好儿童服务阵地建设,规范开展儿童收养工作。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积极落实村组干部待遇保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2.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增强村级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我州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深入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五)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集中力量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促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2.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巩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和行业协会商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成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分类管理。
3.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抽查、信用管理。持续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工作。
(七)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事务工作
1.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
2.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快推进勐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力争2021年6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督促县(市)加快推进20个未完成建设和未落地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殡葬乱象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殡葬习俗。
3.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做好界线联检和纠纷隐患排查化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州民政局、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 18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5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27万元,增长3.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基本支出增加,所以收入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8.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8.8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7.81万元(本级财力737.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27万元,增长3.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基本支出增加,所以收入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8.8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37.8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2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7万元,增长3.7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基本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30万元,项目支出79.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7.27万元,增长3.73%。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9.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7.50万元,增长5.8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94%,比2020年预算增加35.52万元,增长6.4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05%,比2020年预算增加4.42万元,增长5.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1%,与2020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0年预算减少2.4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无资本性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6个,即: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州社会组织党委党建经费、政府购买救助管理服务经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经费、救助站办公楼房屋修缮改造经费和州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安排资金79.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24万元,下降11.4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投入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54.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5.60万元,主要用于州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6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支出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2.08万元,主要用于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案人员困难生活补助、州社会组织党委党建经费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州救助管理站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救助管理站和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救助管理站和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6.72万元,主要用于州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政府购买救助管理服务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6万元,主要用于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州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州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州救助管理站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支出。
1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办公楼房屋修缮改造经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4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7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万元,项目支出0.96万元)
维修(护)费2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20.80万元)
租赁费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1.46万元)
会议费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26万元)
培训费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60万元)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2万元)
委托业务费2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36万元)
工会经费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万元,项目支出6.4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万元,项目支出13.92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5.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补助、特困儿童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7.50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助县市经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7.70万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补助、儿童之家建设补助、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补助等开支。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5.02万元,增长205.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公务用车油料和保险、办公复印纸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50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并参照上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万元,下降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万元,下降9.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7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7个,涉及金额949.8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6个,涉及金额534.4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44.1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科学制定、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相应提高补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和补差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率,达到15%左右,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救助对象准确率≥95%、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救助对象满意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水平同比提高比例≥1%。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财政安排资金55.3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科学制定、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相应提高补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和补差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率,达到15%左右,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救助对象准确率≥95%、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救助对象满意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水平同比提高比例≥1%。
(三)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35.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对象准确率≥95%、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救助对象满意率≥9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人均救助水平同比提高比例≥1%。
(四)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50.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认真筛选建设项目,确保2021年内完成30个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进一步繁荣老年人体育文化、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数量=30个,项目完工率=100%,资金支出率=100%,项目所在老年人满意度≥80%。
(五)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00.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督导县市、乡镇(街道)根据人口、地域、需求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项目数量≥3个,项目完工率=100%,资金支出率=100%,项目所在地老年人满意度≥90%。
(六)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150.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组织、督导精心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完成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适老化、护理型改造,有力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照护能力。项目数量≥3个,项目完工率=100%,资金支出率=100%,护理型床位占比≥6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2.48%,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2名,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30103626789.xlsx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