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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5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院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弃婴、孤残儿童、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养、教并重;对残疾儿童养、治、教、康相结合,促使其健康成长。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重点工作主要是“三无”老人收养、社会老年人托养和未成年人、弃婴、孤残儿童收养救助。2019年,我院在州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年初民政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 “以人为本、奉献爱心、安全服务、发展创新”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党员和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学习,提高职工素质。
我院始终把学习、业务培训作为提升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年初制定全院培训计划及部门培训计划,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培训和外出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院内各项工作制度。学习护理和保育专业服务技能,学习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掌握设施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开展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爱岗敬业教育,把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上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通过外出培训,使职工的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也使我院的内部管理朝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2、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与副院长、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定《2019年度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目标责任书》,院领导、中层干部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建立党务公开栏,摆放专门的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来收集职工对组织建设的意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单位职工的监督和检查;三是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廉洁服务教育,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和案例教育,目前党内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3、严格内部管理,有力保障养老服务质量。
截止2019年年底,我院总接收入住老人1255人次。本年度新入住老人56人,离院43人,目前在院老人人数 84人(均为本地长住老人)。今年,我院因对房屋建筑进行维修、改造,因此未接收“候鸟老人”入住。
2019年我院以服务优质化、管理制度化、设施齐全化、生活规律化的养老示范基地建设要求为标准,积极开展各项老年服务工作,进一步抓好“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根据《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和《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文件的要求,开展评星定级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台账、对标对表开展自查整改等工作,使养老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更加优质、人才队伍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规范、设施设备和环境更加完善。
(2)坚持做好入住老人每日卫生护理工作,做到工作标准流程化、工作记录规范化。同时,为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增强责任感与自觉性,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实行每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3)为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让老人老有所乐,老年部一直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一是坚持每日早上8:30组织老人做保健操、开放康复室和阅览室供老人使用,使老人的自由活动也能多样化、质量化;二是制定每周老人活动计划,按计划内容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三是在春节、敬老节和中秋节等传统大型节日活动时,积极开展了迎新春联欢会、包饺子和游园活动,给老人赠送节日礼物,让老人们感受到节日的气氛和对他们的关爱。
(4)对入住老人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有关老人健康知识、院规章制度、登革热防控知识、“保健”产品的防范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演练等主题活动。
(5)每季度开展最佳服务之星、阳光老人和文明寝室评选,激励职工和老人之间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做好孤残儿童救治、康复、送养等工作。
2019年我院新接收婴儿4名(其中:弃婴3名,因特殊情况滞留1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院儿童总人数为27名(含寄养儿童5名;公安托管儿童3名)。
我院紧紧围绕孤残儿童的安置、托管、保育、救治、康复、就学、送养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以下各项工作任务:
(1)做好弃婴的接收安置和户口办理、送养、评估、离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弃婴接收政策,按照接收流程做好弃婴入院登记、公告等相关手续;二是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为孤残儿童办理户口,使学龄儿童顺利入学接受教育;三是逐步规范寄养和收养前的评估工作,遵循“应送尽送”“应送早送”的原则,为儿童寻找合适的家庭,并对被收养儿童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孩子生活现状。
(2)为特殊儿童开展康复训练、特殊教育。一是得到农垦医院康复科支持,为重度残疾儿童做康复训练。通过康复训练,残疾儿童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特殊学校老师为特殊儿童送教上门,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旁协助,反复训练孩子,逐步提高了孩子的认知和自理能力。
(3)针对学龄前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为孩子们开设了唱歌、跳舞、数学、手工,写字、美术和生活自理训练等课程,通过动画片、图片、讲故事等方式,让孩子们学习了性教育、登革热、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通过丰富的户外活动,让孩子们接触到不同的环境,学习到不同的文化,丰富了孩子们的生活;平时重视大龄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经常与他们开展谈心谈话,针对部分儿童自暴自弃,不自信的心理特点,给予他们鼓励、支持;针对孩子们的特长和需求,让他们到校外参加英语和篮球培训班,从而培养他们良好的兴趣爱好。
(4)积极做好儿童的救治、体检工作。
5、重视安全工作,将安全意识渗透到全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院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全年组织全院职工和入住老人进行各类消防安全培训共6次,疏散逃生演练2次,对新进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共计9人次。
(1)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及每日查房制度,每日值班人员对各楼层、房间及公共区域进行定时巡查;每月各部门对区域范围内的各楼层、房间,院内及食堂等重点部位及电线电路、饮食卫生、药品安全、房间设施等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每季度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前院长亲自带队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形成了部门自查、主管部门督查、院领导组织人员抽查的三级检查制度,通过认真排查、及时维修整改,有效地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
(2)督促消防维保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完成院内消防设施设备和电梯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完成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对进出人员和车辆严格管理。安装电瓶车充电桩(共10路智能电瓶车充电插座)。
6、继续为服务对象做好医疗、后勤保障工作。
(1)为不断提高对服务对象的医疗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我院医务部门积极探索,认真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医疗机构要求,接合入住人员特点,修订和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制订和宣讲《突发疾病救治》、《基本医疗护理操作》等制度,进行了多层次的业务训练,邀请红十字会、景洪市医院专家到院开展紧急救护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水平,使全体医护人员都能熟练地掌握心脏骤停、胸外心脏按压等急救技术和应急方法;二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加强了药品和医疗物资的管理,坚持从主渠道购药,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做到真正让利于民,使患者得到实惠。三是积极完成入住人员体检及评估工作,全年为儿童体检57人次,为老年人评估及体检183人次。四是积极防控登革热,督促各部门定期开展登革热防控排查,安排专人购买药物并指导部门进行有效投放;加强督促灭蚊药的喷洒,定期进行对各部门室内外积水情况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2)积极做好院里的后勤保障工作。一是根据季节的变化和服务对象的口味等实际情况坚决做到保证营养,丰富菜品,做到色香味俱佳,为在院老人、儿童及职工提供美味放心的食品。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三是对食堂操作人员,坚持定期体检,持证上岗。三是严格执行蔬菜、肉、蛋、大米、食用油、调味料等原材料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向经销商索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照。四是严格执行液化气、电等危险厨房器具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定期对院内花草树木适时浇水和修剪,并请景洪市园林绿化处对院内绿化进行修剪,确保院内绿化的整体美观。六是对我院房屋进行全面维修、整改。完成院内老年部、儿童部、餐厅防火门更换(共计41樘)及CRT安装工作和室外消火栓主管改造验收等工作;对儿童部、老年部、餐厅配电室和部分线路进行整理改造;完成民族特色屋顶(共5个)加固维修和加固安装瓦片钢架验收等工作;完成儿童部房屋防水层修复和吊顶修缮验收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属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机构:儿童部、老年部、医务部、后勤部、院安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0人,主要是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9,097,00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97,005.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合计增加1,122,22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2,229.04元,增长14.07%,增长的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增加。如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9,191,247.19元。其中:基本支出6,650,347.19元,占总支出的72.36%;项目支出2,540,900.00元,占总支出的27.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合计增加1,310,713.04元,增长16.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055.96元,下降1.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退休、调出,相关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97,769.00元,增长122.28%,增长的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增加。如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0,347.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055.96元,下降1.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退休、调出,相关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0,9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397,769.00元,增长122.28%,增长的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
1、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资金518,400.00元,主要是院内集中供养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支出;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62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服务质量提升和消防设施改造等;
3、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135,000.00元,主要是用于院内房屋、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修维护等;
4、福利彩票公益金1,267,500.00元,其中: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250,000.00元,孤儿助学项目资金10,000.00元,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17,500.00元,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补助资金9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3,74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21%。与上年对比增加343,213.04元,增长4.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6,66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6%。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00.00元,用于我院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79,642.88元,用于全院在职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14.56元,用于全院在职人员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518,400.00元,用于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5,546,308.30元,用于全院在职职工及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755,000.00元,用于保障福利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成本性支出和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建设资金,包括水电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更新及消防设备改造资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9,43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1,266.90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138,170.55元,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在职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277,644.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如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08.81元,完成预算的3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08.81元,完成预算的4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严禁公车私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执行各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997.17元,增长2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97.17元,增长2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院及入学孤儿增加,接送儿童就医、上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08.8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08.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08.8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院内儿童就医、上学及老年人就医接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4,654,719.69元,其中:流动资产419,048.69元,固定资产4,235,6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569.2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9,048.69元,固定资产增加584,4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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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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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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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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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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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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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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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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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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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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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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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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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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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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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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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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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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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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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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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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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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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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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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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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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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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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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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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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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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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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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4,7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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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0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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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5,6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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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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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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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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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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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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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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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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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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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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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1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个,评价金额38.67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个,良0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