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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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协调全州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负责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和孤、残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募集福利彩票公益金;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承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拟定我州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我州行政区域边界勘界,指导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州老龄工作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扎实做好全年各项民政工作。

1.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精准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2018年,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7年景洪市602/·月、勐海县和勐腊县574/·月的基础上提高为全州统一的612/·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73300/·年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为3630/·年。截至1231日,全州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415220人,累计支出保障金2474.31万元。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80122565人,累计支出保障金4139.85万元。在册农村低保对象与在册扶贫建档立卡对象比对,重合数为11985人,其中:已脱贫4931人,未脱贫7054人。以开展脱贫攻坚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为导向,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至1231日,州民政局共接到各类巡视发现反馈问题8个,针对问题制定下发整改方案、通知3个,制定整改措施16条。目前,巡视反馈的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救助标准统一提高为665/·月,截至1231日,全州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941992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695.27万元。三是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与州卫计委、州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诊转院的通知》,规范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诊转院及医疗费用报销程序,医疗救助更加便捷高效。截至1231日,全州直接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107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1612人,累计支出救助金3518.07万元。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截至1231日,全州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51713658人次,支出救助金1302.03万元。五是有序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与公安、卫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印发了《2018年西双版纳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民政发〔201824号),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养老服务操作内容、流程、标准,健全卫生、应急、饮食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和相应制度。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审批成立了西双版纳心脑血管康复病养老中心、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养老中心、怡享养老护理中心,并下拨补助资金合计66万元,全州城市养老院床位增至845个,入住老人225人。同时,将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勐混镇农村敬老院和勐腊县勐腊镇农村敬老院确定为我州推行公建民营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231日,共有2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州14家农村敬老院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13家,登记率达92.85%。六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截至1231日,全州有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3558人,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8192人。

2.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是认真抓好防灾备灾工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8年,推荐勐海县勐海镇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勐腊县曼它拉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减灾委15个成员单位会商,形成了《西双版纳州2018年度主要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防灾减灾对策建议》。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加提升花卉园、曼听公园、万达广场等3处大型避难场所。认真抓好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常态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2018年,我州未发现违规使用救灾资金问题。结合全州灾害形势,认真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和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全州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30余种4万余份(册)、宣传品5000余份,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20余场次,参加演练人数达16万人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07处。三是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工作。2018年,全州共发生自然灾害36次,累计受灾人口4.79万人次,因灾死亡4人,因灾失踪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3万亩,一般损坏房屋4834间,严重损坏房屋19间,倒塌房屋1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灾害发生后,及时将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荒资金)700万元足额下拨到县(市),向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棉被、毛毯8766床,衣服2492套,大米280.8吨,食用油1329桶,搭建帐篷30顶,安置群众87人,发放现金救助97.7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51805人次。全州因灾共理赔受损农房717户,向受灾群众兑付农房保险理赔金116.88万元,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为老服务工作发展

一是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州政府继续将30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纳入十件惠民实事,下达了州级补助资金150万元,安排了30个活动场所,目前,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认真落实省州签订的《云南省2018年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及时下拨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81.97万元,州级配套资金情况138万元,目前,我州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的8个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5个,3个建设项目已做好设计,准备开始招标。三是惠老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全州8099周岁老人18590人,百岁以上老人58人,共发放高龄补助及长寿补贴1136.28万元;帮扶五老对象10户,安排配套资金20万元;县(市)老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景洪市人民政府每年支出20万元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四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州委、州政府组成慰问团分赴县市开展走访慰问。五是基层老年组织不断夯实。我州已成立1429个基层老年组织(协会),共有会员101248人,占全州老年人口总数的80%,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搭建为老服务平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坚定不移支持军队改革

一是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共下拨优抚专项资金2584.82万元,确保全州3559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抚恤补助金和生活补助金;医疗救助优抚对象111人,救助资金23.19万元;按时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4.87万元;发放立功受奖慰问金1.01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努力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2018年,全州接收安置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201人,其中:自主就业安置175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26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4.93万元,全部实现100%安置;组织90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发放培训补助经费29.70万元。三是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1230日,全州共采集信息18516条,省级审批通过17743条。四是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服务和保障工作。今年,共接收军休干部8名,开展集中慰问250余人次。五是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全州共慰问部队27支,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559人,发放慰问金220余万元。六是协调解决2名随军家属就业和工作调动,帮助117名官兵子女就近入学入托。七是突出重点,抓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申请20万元财政经费,制作双拥模范创建宣传广告牌和宣传标语近200余块(条),通过努力,勐腊县、勐海县拟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2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名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将受到表彰。八是驻州部队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截至目前,驻州部队共与96个村结成共建对子,与171名特困学生建立“1+1”助学对子,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500余万元。

5.创新开展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18号)出台实施,将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西办发〔20187号),指导、督促景洪市民政局抓好试点工作。三是根据省厅统一安排部署,于4月份完成了全州所有村(居)民委员会的赋码、发证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县(市)民政系统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扫黑除恶工作同201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低保入户核查、高龄人口核查等有机结合,未排查出村霸黑恶势力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情况,未接到群众相关来访、来信和举报。五是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目前,全州应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340个,已建党组织144个,覆盖239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70.3%,党的工作覆盖率为100%。六是根据省、州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相关要求,2018年第三批完成9家,目前我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七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今年全州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0家,注销社会团体登记26家。八是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住房改造、生活改善、捐资助学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九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职责。十是认真开展社工人才工作,通过实施人才引进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对60余名社会工作者进行了培训;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模式,争取省厅1三区社工人才支持项目,并顺利实施;建立完善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库。

6.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切实抓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对入选的全州213条地名词条进行编写释义;积极开展西双版纳州少数民族地名故事征集活动,选出《茶马古道上的守护者易武古镇》等27个少数民族地名故事。二是认真做好全国地名地址库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了地名地址库公开招标活动和地名地址库机房建设,编制了我州《标准地名地址库建库规范》,组建了项目实施和信息采集团队,研发了全州地名地址信息采集app,完成试点范围内地址数据核实采集16867条,通过了民政部中期检查考核。三是继续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201810月,与普洱市民政部门顺利完成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5棵界桩的修复埋设工作。四是加强儿童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6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7号),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共采集录入留守儿童信息430条、困境儿童信息7252条;全州乡镇(街道)共配备儿童督导员32名,村(居)委会配备儿童主任559人;全州共有42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儿童之家,儿童工作队伍和服务阵地逐步建立。五是认真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对25名集中抚养儿童和142名散居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及时足额发放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六是严格落实收养法政策规定,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105件。七是开展全州婚姻管理规范化检查。2018年,办理国内结婚登记8382件、离婚登记3635件,补领证件7228本,办理边民结婚登记230件、离婚登记32件;办理涉外(港、澳)结婚登记9件。八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文明办、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西双版纳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州辖区共计排查出存在的大墓8482座、豪华墓51座、活人墓202座,发现违规收费问题1件;完成三县(市)火葬区调查划定工作。截至1130日,全州殡仪馆共火化遗体2827具,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治乱工作有序推进。九是进一步落实街头巡查工作救助制度,规范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全州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355人次。十是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安全运行。截至1130日,全州共计销售福利彩票3.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100万元,增比为7%

7.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大力推进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转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努力打造素质过硬、作风务实、勤廉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建设,制定印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许帅精神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宣讲活动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方案》;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上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树牢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核心理念。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社会组织党委学习7次、直属机关党委学习6次、主题宣讲2次。三是着力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在组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的同时,州、县(市)以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抓实民政系统业务培训。2018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四是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民政职业道德。认真培养、挖掘民政先进典型,全州共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1个、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个人1人、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1个、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个人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行政单位)

2.西双版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西双版纳州救助管理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4.西双版纳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其他事业单位)

5.西双版纳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机关内设10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双拥工作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583,662.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1,662.58元,占总收入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3%。与上年对比,减少1,040,112.60元(减少5.58%),减少的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二是其他收入(省军休中心直拨的军休人员安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7,527,188.26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899.21元,占总支出的56.54%;项目支出7,617,289.05元,占总支出的43.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23,575.48元(减少1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9,899.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523.55元(增加2.05%),主要原因是晋升基本工资、调整绩效考核基础奖标准后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7,289.0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888,326.26元(增加13.20%),主要原因是州老体协经费和州直机关老体协经费移交到我单位管理经费增加,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自然增资,流浪乞讨救助支出增加,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4,91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3%。与上年对比,增加1,725,444.51元(增加12.43%),主要原因是州老体协经费和州直机关老体协经费移交到我单位管理,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自然增资,流浪乞讨救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州老体协和州直机关老体协的活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33,42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5%。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0,27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1,2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我单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部门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848.43元,完成预算的7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830.00元,完成预算的85.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312.83元,完成预算的7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05.60元,完成预算的44.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5,314.36元,增长2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2,83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9.24元,下降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76.40元,下降29.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加拿大相关部门邀请,经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省老龄办组团出行,安排我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出访,交流学习养老服务业,因公出国(境)费增加4283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均有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830.00元,占26.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12.83元,占62.60%;公务接待费支出17,705.60元,占10.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83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应加拿大相关部门邀请,经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省老龄办组团出行,安排我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出访,交流学习养老服务业。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12.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312.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事务相关工作、调研、下乡、出差等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05.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0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州级指导和调研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09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084.00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我局作为行业扶贫部门,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长期在基层开展督查工作,致使人员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资产总额59,343,160.35元,其中:流动资产1,156,683.05元,固定资产54,284,50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901,975.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55,461.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2,832.75元,固定资产增加486,319.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与上年持平),在建工程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减少25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3,901,97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275平方米,账面原值22,63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4,092.6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343160.35

1156683.05

54284502.30

49963608.96

1367212.00

 

2953681.34

 

 

 

3901975.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297.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297.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29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机关纳入绩效自评项目18个,支出金额12,220,500.00元,其中:州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个,金额908,940.00元,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4个,金额11,311,56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开展了18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秀的18个,至20181231日全部完成,无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个别项目绩效指标仍有待完善,已在2019年的项目预算中作了修改和完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18个,金额12,220,500.00元。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开展了2018年部门绩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资金使用效益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401111

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表201909250513473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