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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殡仪馆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17
一、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殡仪馆隶属州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始建于1976年,1980年投入使用,距市区6公里左右,占地面积30000多平方米,是我州殡葬改革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文明建设窗口的示范单位,担负着为全州社会各界需要遗体接运、冷藏、穿洗、化妆、整容、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丧葬用品销售等,提供殡仪服务的事业单位。2018年我单位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动。2018年我单位年末经费自理实有人数为26人,其中:编制内人员13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
二、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绩效自评的通知》西财绩发〔2019〕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严格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对州级财政预算安排我馆金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进行了严格公正的自评,自评项目及自评情况如下:
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40万元,实际到位140万元,项目支出以殡葬业务开展保障资金,围绕殡葬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属性,强化殡葬工作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职能,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为核心,以殡葬礼仪、遗体处置、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丧葬用品销售服务等为主要职责。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做到准确把握相关的规定以及文件所传达的精神,认真做好殡葬这块的工作,确保项目的准确性,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保证我馆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杜绝挪用专款资金的发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综合自评分96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二)改扩建州级补助资金
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99.71万元,实际到位199.71万元。提高州殡仪馆服务水平,完成殡仪馆修建毛石挡墙、修整绿化停车场及焚烧炉房等零星工程支出,同时安装环保型专用遗物焚烧设备支出,以减少环境污染,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改扩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准确把握了相关规定和文件所传达的精神,确保资金安排准确无误,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虚支的情况,在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格遵守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综合自评分93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附件 :1、殡仪馆成本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殡仪馆州级部门成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4、殡仪馆州级部门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3:成本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xls
附件2-3: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xls
附件2-4:州级部门成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附件2-4:州级部门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西双版纳州殡仪馆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