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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09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1〕52号),西双版纳州民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组织、协调全州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城乡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负责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和孤、残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募集福利彩票公益金;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承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拟定我州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我州行政区域边界勘界,指导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全州老龄工作等。
2.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双拥工作科。
下属行政事业单位7个,其中: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
2018年末,局机关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局机关、州老龄办、州救助站、州军休所、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这3个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局机关独立核算机构编制47人,在职人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2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2.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3.切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开创双拥新局面。
4.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5.不断强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
6.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作用。
7.不断完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8.切实落实各项老龄政策措施,不断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预发〔2018〕41号),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73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38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我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75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99万元,项目支出761.73万元。部门预算批复及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全部执行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不断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经过多年实践摸索,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民政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决策机制。各科室根据业务范围、业务文件依据,制作项目预算,财务室收集所有科室项目形成我局的项目库,汇总后提交局党组研究讨论,局党组参照我局的单位职能和来年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定稿项目库,财政局审核,人大常务委员会预算通过后,我局写函请拨相关项目资金,执行预算。为进一步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我局遵照执行省民政厅制定的《云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民规划〔2017〕20号)文件,做到相关项目支出有法可依,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运作程序和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有效方式。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见评分表(附件1-4)
一是接到《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绩效自评的通知》(西财绩发〔2019〕1号)后,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了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二是收集各科室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二是制定自评实施方案,下发自评通知;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一)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
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2.预算配置
我局2018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95.74%。“三公”经费16.18万元,比上年增加,“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7.91%。重点支出安排率90%以上。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我局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我局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于2018年3月7日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网址:http://mzj.xsbn.gov.cn/339.news.detail.dhtml?news_id=2806),2018年9月20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网址:http://mzj.xsbn.gov.cn/339.news.detail.dhtml?news_id=2984。)单位预算编制的基础信息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2.资产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西双版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政办发〔2009〕136号)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包含了资产管理章节),平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当年取得固定资产出租收入7.41万元,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单位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934.32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90%。
1.三级指标-社会救助:产出目标是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开展医疗救助,缓解农村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实际完成情况是:
(1)科学合理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2018年,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7年景洪市602元/人·月、勐海县和勐腊县574元/人·月的基础上提高为全州统一的612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7年3300元/人·年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为3630元/人·年。截至12月31日,全州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41户5220人,累计支出保障金2474.31万元。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801户22565人,累计支出保障金4139.85万元。
(2)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救助标准统一提高为665元/人·月,截至12月31日,全州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941户992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695.27万元。
(3)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与州卫计委、州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诊转院的通知》,规范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诊转院及医疗费用报销程序,医疗救助更加便捷高效。截至12月31日,全州直接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107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1612人,累计支出救助金3518.07万元。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截至12月31日,全州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517户13658人次,支出救助金1302.03万元。
(5)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截至12月31日,全州有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3558人,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8192人。
2.三级指标-防灾救灾:产出目标是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提高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能力的工作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情况是防灾备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
(1)认真抓好防灾备灾工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8年,推荐勐海县勐海镇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勐腊县曼它拉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减灾委15个成员单位会商,形成了《西双版纳州2018年度主要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防灾减灾对策建议》。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加提升花卉园、曼听公园、万达广场等3处大型避难场所。认真抓好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常态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2018年,我州未发现违规使用救灾资金问题。结合全州灾害形势,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
(2)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全州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30余种4万余份(册)、宣传品5000余份,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20余场次,参加演练人数达16万人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07处。
(3)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工作。2018年,全州共发生自然灾害36次,累计受灾人口4.79万人次,因灾死亡4人,因灾失踪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3万亩,一般损坏房屋4834间,严重损坏房屋19间,倒塌房屋1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灾害发生后,及时将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荒资金)700万元足额下拨到县(市),向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棉被、毛毯8766床,衣服2492套,大米280.8吨,食用油1329桶,搭建帐篷30顶,安置群众87人,发放现金救助97.7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51805人次。全州因灾共理赔受损农房717户,向受灾群众兑付农房保险理赔金116.88万元,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三级指标-优抚安置:产出目标是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坚定不移支持军队改革。实际完成情况是:
(1)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共下拨优抚专项资金2584.82万元,确保全州3559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抚恤补助金和生活补助金;医疗救助优抚对象111人,救助资金23.19万元;按时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4.87万元;发放立功受奖慰问金1.01万元。
(2)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努力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2018年,全州接收安置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201人,其中:自主就业安置175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26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4.93万元,全部实现100%安置;组织90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发放培训补助经费29.70万元。
(3)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12月30日,全州共采集信息18516条,省级审批通过17743条。
4.三级指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务:产出目标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提升服务能力。实际完成情况是:
(1)切实抓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对入选的全州213条地名词条进行编写释义;积极开展“西双版纳州少数民族地名故事”征集活动,选出《茶马古道上的守护者—易武古镇》等27个少数民族地名故事。 (2)认真做好全国地名地址库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了地名地址库公开招标活动和地名地址库机房建设,编制了我州《标准地名地址库建库规范》,组建了项目实施和信息采集团队,研发了全州地名地址信息采集app,完成试点范围内地址数据核实采集16867条,通过了民政部中期检查考核。
(3)继续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2018年10月,与普洱市民政部门顺利完成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5棵界桩的修复埋设工作。
(4)加强儿童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6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7号),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共采集录入留守儿童信息430条、困境儿童信息7252条;全州乡镇(街道)共配备儿童督导员32名,村(居)委会配备儿童主任559人;全州共有42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儿童之家,儿童工作队伍和服务阵地逐步建立。
(5)认真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对25名集中抚养儿童和142名散居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及时足额发放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
(6)严格落实收养法政策规定,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105件。
(7)规范开展婚姻登记服务。2018年,办理国内结婚登记8382件、离婚登记3635件,补领证件7228本,办理边民结婚登记230件、离婚登记32件;办理涉外(港、澳)结婚登记9件。
(8)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州辖区共计排查出存在的大墓8482座、豪华墓51座、活人墓202座,发现违规收费问题1件;完成三县(市)火葬区调查划定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州殡仪馆共火化遗体2827具,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治乱工作有序推进。
(9)进一步落实街头巡查工作救助制度,规范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全州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355人次。
(10)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安全运行。截至11月30日,全州共计销售福利彩票3.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100万元,增比为7%。
5.三级指标-社会治理:产出目标是创新开展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实际完成情况是:
(1)出台《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18号),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2)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西办发〔2018〕7号),指导、督促景洪市民政局抓好试点工作。
(3)2018年4月份完成了全州所有村(居)民委员会的赋码、发证工作。
(4)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并按工作职责推进相关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同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低保入户核查、高龄人口核查等有机结合,未排查出“村霸”、“黑恶势力”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情况,未接到群众相关来访、来信和举报。
(5)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目前,全州应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340个,已建党组织144个,覆盖239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70.3%,党的工作覆盖率为100%。
(6)根据省、州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相关要求,2018年第三批完成9家,目前我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
(7)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今年全州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0家,注销社会团体登记26家。
(8)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住房改造、生活改善、捐资助学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
(9)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职责。
(10)认真开展社工人才工作,通过实施人才引进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对基层社会工作者进行分批次培训;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模式,争取省厅1个“三区”社工人才支持项目,并顺利实施;建立完善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库。
6.三级指标-老龄工作:产出目标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为老服务工作发展。实际完成情况是:
(1)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州政府继续将30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纳入十件惠民实事,下达了州级补助资金150万元,安排了30个活动场所,目前,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省州签订的《云南省2018年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及时下拨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81.97万元,州级配套资金情况138万元,目前,我州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的8个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5个,3个建设项目已做好设计,准备开始招标。
(3)惠老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全州80-99周岁老人18590人,百岁以上老人58人,共发放高龄补助及长寿补贴1136.28万元;帮扶“五老”对象10户,安排配套资金20万元;县(市)老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景洪市人民政府每年支出20万元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交通工具。
(4)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州委、州政府组成慰问团分赴县市开展走访慰问。
(5)基层老年组织不断夯实。我州已成立1429个基层老年组织(协会),共有会员101248人,占全州老年人口总数的80%,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搭建为老服务平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效益目标是健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充分发挥民生保障作用。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双拥优抚、防灾减灾救灾、有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实际产生的效益是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工作职能:
(1)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开展医疗救助,缓解农村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2)开展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州县(市)党政领导走访慰问了所有驻州军警部队、军休人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部分“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
(3)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一般灾害所需和大灾前期应急所需。
(4)积极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由州级领导带队,分赴三县(市)、三区慰问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的入住老人,看望全州百岁老人、贫困老人和特困老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效益目标是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主要做法是我局在单位一楼大厅及西双版纳民政窗口等相关网站,设置了“意见建议箱”和投诉电话,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和投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资金使用效益高。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5.50分,自评结果为优。
我局自评的22个项目,至2018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无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但个别项目绩效指标仍有待完善,已在2019年的项目预算中作了修改和完善。
1.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
2.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及时向送州财政局报送整改情况。
3.9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布置,各业务科室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按职责认真开展项目预算和绩效自评,财务室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出具报告。
州民政局附件2-2:州本级项目支出自评情况汇总表.xls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