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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是以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弃婴、孤残儿童、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为社会托养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隶属于西双版纳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2人。
全院共有床位500个,其中:养(敬)老院350个,儿童福利院100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0个。2017年共收养入住老年人237人次,其中:“候鸟老人”184人次;长住老人53人次。全年累计在院儿童30人,其中: 2017年新接收儿童5人;离院4人(托管离院3人,涉外送养1人);因病死亡2人。儿童部截至12月31日实有在册儿童24人(在院集中供养19人,家庭寄养5人)。
二、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严格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对州级财政预算安排我院金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进行了严格公正的自评,自评项目及自评情况如下:
(一)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项目
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24.12万元,实际到位24.12万元,
主要是对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的保障支出。按通知要求我院对该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为该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达到了预期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综合自评分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二)福利院成本性支出项目
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05.97万元,实际到位105.97万元,主要是院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维护维修费,水电费、绿化、电视收视费,供水、排水系统维修等支出。按通知要求我院对该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为该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达到了预期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综合自评分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三)聘用工作人员工资经费
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32.4万元,实际到位32.4万元,主要是编外聘用人员2017年1-6月份工资。按通知要求我院对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为该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虚列支出等情况。综合自评分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附件:1、孤残儿童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2、孤残儿童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福利院成本性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4、福利院成本性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聘用工作人员工资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6、聘用工作人员工资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6月6日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2018年绩效公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