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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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院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社会托养老人、孤残儿童和弃婴。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对健全儿童养、教并重;对残疾儿童养、治、教、康相结合,促使其健康成长。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弃婴、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是以收养全州境内城市“三无”老人、弃婴、孤残儿童、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为社会托养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全院共有床位500个,其中:养(敬)老院350个,儿童福利院100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0个。

2017年我院共收养入住老年人237人次,其中:“候鸟老人”184人次;长住老人53人次。全年累计在院儿童30人,其中: 2017年新接收儿童5人;离院4人(托管离院3人,涉外送养1人);因病死亡2人。儿童部截止1231日实有在册儿童24人(在院集中供养19人,家庭寄养5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1)作为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为此,我院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全院职工大会、部门会议、集中培训等,宣传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要求职工在工作态度上始终保持耐心、爱心和细心,要尊重老人和孩子,坚决不允许出现呵斥、打骂老人和孩子的现象发生,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服务,让老人生活得舒心、儿童快乐的成长。

2)为进一步提高院内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让服务对象享受到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我院各部门认真制定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能等。截至目前,我院共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32次。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送出去”的方式,选送工作积极性高,综合素质较好的职工参加各种相关业务培训共6批次。通过学习,使各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3) 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院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在日常服务工作中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

2、加强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

1)今年,我院养老工作紧紧围绕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民福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省民政厅下发的《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民福20174号)文件,认真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中的115项指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通过自查发现在115项中指标中,我院未达标的有15项,其中:基础指标中有2项未达标;提升指标中有13项未达标。为提升我院养老服务质量,完善标准化建设,我院先后召开5次专题院务会议,对未达标的事项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已开展的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形成常态化。通过不断的整改,目前,基础指标已全部达标,提升指标还有3 项未达标,院养老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2)根据州民政局党组下发的《关于对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相关会议安排,我院结合各部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制度开展了“废、改、立”工作,通过本次对制度进行全面审核,共废除制度3项,修改制度14项,新立制度30项。目前,我院共有制度92项。同时,为落实各项服务机制,公开服务事项和职责,方便服务对象及社会群众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我院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新修定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进行上墙公示。

3)为全面加强我院干部职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员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吃空饷”问题发生,根据《关于转发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云南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17249号),《关于转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国有企业“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西人社发〔201727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清理范围及方法步骤,落实了工作责任,严明了工作纪律,保证了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对照单位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我院存在长期在编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4)为加强全院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杜绝脱岗、串岗、早退、旷工等现象出现,我院再次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人事管理条例》和《福利院管理制度》,要求大家要严守纪律,各部负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加强监督管理,于52日,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长为成员的纪律作风监督小组,负责对院内职工日常工作纪律情况及院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院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小组通过8次随机检查,未发现在上班时间有串岗、聊天、吃东西、上网和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5)为使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积极发挥好医院和养老院服务机构协作引领示范作用,有效推进全州养结合国家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我院按照“1+N”的签约方式与州医院、州傣医院、景洪市医院、西双版纳农垦医院、嘎栋卫生院和西双版纳州心血管康复医院等6家医院签订了《医养结合协作协议》,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推进我州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我院服务质量、工作纪律、人事管理、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1)在做好日常护理工作的同时不断丰富入住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继续开展老年健身操、读报、手工制作、猜谜语、棋牌等活动的基础上新建了影音室,为入住老人提供卡拉OK和看电影等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老人们的在院生活,让入住老人真正感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为提升老人在院入住的安全感和完善养老院设施无障碍的要求,我院对院内公共区域和老人房间进行部分改造,一是购买了马桶扶手,在每个房间卫生间马桶处加安马桶扶手,从而解决老人上卫生间时起坐困难的问题。二是在民族走廊和餐厅门口处铺设了防滑地垫,防止雨天老人走路时摔倒。三是在餐厅门口下坡处加装安全扶手,为老年人上下坡时提供了安全保障。

3)为方便职工和来访人员了解每个房间入住老人的基本信息,更加直观的了解我院的工作开展情况,我院在入住老人房间门旁安装了入住老人信息卡。在老年部大厅处还开辟了“感恩墙”、“幸福家园”等宣传板块,充分展示了职工为入住老人服务、入住老人在院生活以及爱心人士对老人的关心情况等,对我院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带动更多的人来关心、关爱老人。

4)严格入住人员的健康审查,对入住我院的老年人及儿童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评估和一般体格检查,建立入住人员的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人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老人及家属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的必要性。截止201711月,我院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高血压患者30人、糖尿病患者16人(长期帮助注射胰岛素5人)、认知功能障碍20人(给予每日发药);对在院19名儿童进行了43次体检。

5)坚持每天查房,及时了解每位老人及儿童的身体状况,解答老人的各种健康咨询问题。对患病老人及儿童的病情做及时有效的了解并给予及时的处理,避免了病情的加重。如遇危重病人及时拨打120车送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认真管理药品、严把进药渠道,杜绝假冒伪劣及过期药品在我院出现,保证我院老人及儿童的用药安全。

 6)结合社会力量给孩子开展丰富的课程,教孩子唱歌、跳舞、讲故事、英语、美 术、手工;对托管幼儿学前教育问题,聘请有经验的老师到院为孩子们上课;对4名残疾儿童(康文杰、李晨、佳音、李玉春),每个星期四或星期五由特殊学校老师送教上门;对在院重度残疾儿童,由具有康复专业知识的义工对她们进行评估,给她们制作个人康复训练计划,并教授我院医生和工作人员帮助她们进行康复训练活动,经过一年的康复训练,龙超和李纯有了很大的进步。

4、加强后勤保障,消除安全隐患

1)保障食堂卫生质量安全,严格制度管理。抓好日常生活各项管理工作,在食品进货和加工上,坚持食品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

    2)坚持定期排查,保障水、电、洗涤、厨具、车辆等各类后勤服务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使用,目前生活及物资供应、后勤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3)为防止意外坠窗、高空坠物等事故的发生,我院将老年部所有房间和公共区域,儿童部12楼房间和公共区域的窗户加安了防护纱窗,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毕。

4)各部门坚持每月及节假日前,对所负责区域的电路、电器设备以及防火、防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严格禁止入住老人、儿童无假条、无监护人陪同情况下私自外出;禁止乱接电线插座、乱用不安全电器及取暖设备;禁止在室内存放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床上吸烟。

6)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院内职工及老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邀请景洪市消防大队的官兵来院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技能培训。

7)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在全院显要位置设立宣传标语、口号及相关制度、要求等,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到每位职工及老人的心中。

2017年,我院共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10次,组织消防安全培训4次,各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各10次,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10次,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3次, 组织消防安全演练2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余份。通过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及日常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为院里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6,437,91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7,917.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6,668,002.67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225.09元,占总支出的62.81%;项目支出2,479,777.58元,占总支出的37.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8,225.09元。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9,777.58元。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8,002.6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0%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34,99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5%。主要用于: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00元,用于全院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104.72元,用于全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536,041.56元,用于孤残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就学等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220,000元,用于老年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提升老年人居住条件等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444,209.77元,用于全院在职职工及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059,736.02元,用于保障福利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成本性支出,包括水电费、维修费、老年人生活费、聘用工作人员工资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4,74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47,794.10元,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6,954.50元,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8,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318,262.00元,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为全院在职工作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06.33元,完成预算的1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06.33元,完成预算的2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以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严控“三公”经费管理和贯彻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了厉行节约、开源节流,使我院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只减不增。

我院为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6.3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6.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06.3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院内孤残儿童外出、就医、就学,购买老年人、儿童所需物资及相关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属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资产总额4,455,898.53元,其中,流动资产971,319.53元,固定资产3,484,5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7年新增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455,898.53

971,319.53

3,484,579.00

0.00

121,800.00

0.00

3,362,779.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3,24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45,240.00元,工程采购支出28,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西双版纳州州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我院项目的使用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完成及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我院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附件: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21033013727.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