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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0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主管全州有关社会行政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规定;指导全州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5)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牵头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7)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州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争议调处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州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州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双拥工作科。下属行政事业单位7个,其中: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救助管理站、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
2017年末,局机关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局机关、州老龄办、州救助站、州军休所、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殡仪馆这3个下属单位独立核算。局机关独立核算机构编制47人,在职人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20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2.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3.切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开创双拥新局面。
4.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5.不断强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
6.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作用。
7.不断完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8.切实落实各项老龄政策措施,不断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预发〔2017〕42号),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54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20万元,项目支出930.74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我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07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04万元,项目支出1104.04万元。部门预算批复及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全部执行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不断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经过多年实践摸索,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民政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决策机制。各科室根据业务范围、业务文件依据,制作项目预算,财务室收集所有科室项目形成我局的项目库,汇总后提交局党组研究讨论,局党组参照我局的单位职能和来年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定稿项目库,财政局审核,人大常务委员会预算通过后,我局写函请拨相关项目资金,执行预算。为进一步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我局遵照执行省民政厅制定的《云南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云民规划〔2017〕20号)文件,做到相关项目支出有法可依,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运作程序和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有效方式。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见评分表
一是接到《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西财绩发〔2018〕1号)后,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召开了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二是收集各科室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二是制定自评实施方案,下发自评通知;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一)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
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2.预算配置
我局2017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95.74%。“三公”经费12.65万元,较上年缩减45.54%,“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5.54%。重点支出安排率90%以上。
(二)过程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我局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我局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于2017年4月20日公开了2017年度预算信息,2017年9月28日公开了2016年决算。单位预算编制的基础信息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2.资产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西双版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政办发〔2009〕136号)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包含了资产管理章节),平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当年取得固定资产出租收入7.39万元,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379.82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90%。
1.三级指标-社会救助:产出目标是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开展医疗救助,缓解农村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实际完成情况是:
(1)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稳步推进全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707户6995人,累计支出保障金3319.15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5710户,15284人,累计支出保障金4820.99万元。(2分)
(2)认真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确保供养对象不错不漏。截止12月底,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008户1072人,累计支出供养金810.6万元。(1分)
(3)出台了《西双版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实施《西双版纳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救助政策,扩大困难对象惠及面。截止12月,实施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046户15420人次,支出1076.2万元;医疗救助103476人次,支出3204.96万元。(1分)
(4)抓好社会救助其他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加强信息比对工作,经与2017年8月30日全州7178户26868人在册扶贫建档立卡户比对,在册建档立卡户与农村低保对象重合1522户4640人。在册建档立卡户与农村特困人员重合13户13人。配合卫计、住建部门做好健康扶贫和C、D级危房改造工作。(1分)
2.三级指标-防灾救灾:产出目标是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提高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能力的工作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情况是防灾备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
(1)做好防灾备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咨询活动;年内增设了4个避难场所,完善了各个应急避难点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救灾仓库建设,年内增购了价值250万元的救灾物资。(2分)
(2)做好灾害救助工作。2017年全州发生各种自然灾害27次,累计受灾人口5.2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942.94万元。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共向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发放棉被20349床、衣服6213套、大米644.9吨、食用油1910桶(5升/桶)等,发放救助金82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50682人次,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分)
(3)强化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的监管。结合“民政效能建设提升年”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成效明显。(1分)
3.三级指标-优抚安置:产出目标是切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开创双拥新局面工作情况。实际完成情况是:
(1)按规定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下拨优抚专项资金,确保全州3531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抚恤补助金和生活补助金;认真开展年度优抚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工作,采集信息3513人,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478名优抚对象信息核查任务。(2分)
(2)加强矛盾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积极开展走访慰问,融洽与重点优抚对象的关系,全力做好维稳工作。(1.5分)
(3)接收安置215名退役士兵,其中政府性岗位安置25名、自谋职业安置3名,自主就业安置187名,安置率达100%;为190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27.9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21.46万元;发放10.8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57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始终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1.5分)
4.三级指标-社会福利事务:产出目标是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是做好孤儿和残疾人保障工作:
(1)从2017年7月将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提高至1769元/人·月、散居1069.41元/人·月,有效保障了168名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对全州3371名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按照50元/人·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5分)
(2)对全州6910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70、4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5分)
5.三级指标-基层政权建设:产出目标是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发展。实际完成情况是:
(1)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强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2分)
(2)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景洪市的1-2个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方法。(1分)
(3)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一期全州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班。(1分)
(4)认真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我州所有村(居)民委员会的相关信息录入和数据比对工作。(1分)
6.三级指标-老龄工作:产出目标是贯彻落实各项惠老政策,积极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实际完成情况是:
(1)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2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17个,项目总投资1904.3万元;1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6个,已落实土地7个,项目总投资521.145万元。(2分)
(2)惠老政策落实到位。全州80-99周岁老人18143人,百岁以上老人62人,发放高龄补助及长寿补贴资金共计348.894万元。(1.5分)
(3)投入74万元组织开展为“五老”解决住房困难、资助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重阳节慰问等助老活动。(1.5分)
(四)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效益目标是健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充分发挥民生保障作用。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双拥优抚、防灾减灾救灾、有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实际产生的效益是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工作职能:
(1)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缓解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开展医疗救助,缓解农村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2)开展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州县(市)党政领导走访慰问了所有驻州军警部队、军休人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部分“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
(3)认真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一般灾害所需和大灾前期应急所需。
(4)积极开展敬老爱老活动。由州级领导带队,分赴三县(市)、三区慰问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的入住老人,看望全州百岁老人、贫困老人和特困老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效益目标是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主要做法是我局在单位一楼大厅及西双版纳民政窗口等相关网站,设置了“意见建议箱”和投诉电话,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和投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通过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结果为优。
我局29个项目中,26个项目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3个项目未完工,即: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开展全国地址库试点经费、州殡仪馆改扩建资金。
1.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项目是工作连续性的任务,到2018年12月结束,2017年内完成了全面普查阶段任务,正待国家验收,该项目进入了普查成果转化阶段,待国家验收后才能开展下步的任务和支出项目资金,所以造成了资金结转被财政收回。整改的措施是我局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组织管理,不断完成工作机制;完善组织监督,保障资金合规使用,按要求完成地名普查任务。
2.开展全国地址库试点经费项目工作是连续性的任务,尚未结束,到2018年国家验收才结束,此项工作是新领域的工作,需要探索和时间,才能确定具体的建设方案,12月下旬我局才完成了建设方案和公开招标技术服务单位的前期各项准备,所以造成了资金结转被财政收回。整改的措施是我局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尽快开展公开招标等后期活动,完成地名地址库试点任务。
3.州殡仪馆改扩建资金项目由于在改扩建期间不断增加零星工程,致使工期延长,工程结算审计未能及时完成,在规定时间内未用完资金支付,导致资金被财政收回。整改的措施是我局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完工。
1.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
2.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及时向送州财政局报送整改情况。
3.9月30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布置,各科室根据相关业务并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对项目预算、绩效自评,财务室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写出报告。
州民政局附件2-2:州本级项目支出自评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