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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0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根据年初预算,未安排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不变的原因是,我局无出国(境)安排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运行费15万元、无购置费支出,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不变的原因是,我局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数量无变化,车辆状况良好。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相比减少7万元,下降46.67%,减少的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附表: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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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合计 |
30 |
23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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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5 |
8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 |
1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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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5 |
15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