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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0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主要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7〕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规定;指导全州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5.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西双版纳州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牵头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7.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州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争议调处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州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州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社会救助保障有力。一是制定下发了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完成了农村低保对象分类认定、分类保障工作。二是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全年共救助农村临时困难群众3872户16134人,支出救助金939.79万元,人均救助582.5元。三是对首批脱贫摘帽的勐海县的建档立卡对象,按70元/人.年的标准定额资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四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执行。五是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自然灾害救助管理规定,下拨了1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困难。六是调整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下拨优抚专项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和优抚事业单位补助金。
2.社会管理能力增强。一是圆满完成2016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层民主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完成了州委要求的50%的创建率。三是完成了159名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工作任务。四是开展双拥创建工作中期检查评估,成功筹办了以“缅怀先烈,不忘初心”为主题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烈士档案联展,开展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
3.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年内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0 943对、离婚登记3756对,办理边民结婚登记252对、离婚登记22对,涉外结婚登记12对、离婚登记2对,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收养登记政策规定,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129件,解除收养登记1件。进一步严格落实街头巡查救助制度,全州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689人次。年内组织80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出台了《西双版纳州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西双版纳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建设筹备工作。
4.社会福利有效落实。一是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协同公安、妇联开展了“三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查、归档、造册,为下一步做好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三是全州福利彩票销售3.1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完成目标任务的107%,筹集福彩公益金2707.61万元。四是为全州高龄老人、百岁老人发放高龄长寿保健补助金,投入40万元为10户“五老”对象解决了住房难问题。筹集571.58万元用于1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
5.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制定了民政法治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健全完善了依法行政机制,为提高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积极开展民政业务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清明殡葬法规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慈善法颁布实施宣传等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知晓率,为推动民政工作落实奠定基础。三是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西双版纳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5份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草拟了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地名管理办法等3份规范性文件已上报州政府待审核下发(2017年已出台),民政法制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三)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一个行政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主管全州有关社会行政事务。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双拥工作科。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试编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编制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57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2019年州级部门项目支出规划和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审体系说明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58号)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思路,按照‘预算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牢固树立节俭意识,从严从紧全口径编制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州民政局(州本级)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行政单位)
2.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州救助管理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其他事业单位)
5.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2人,后勤服务编制2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行政24人,参公管理8人,事业7人,工勤6人;离退休人员实有2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15459415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13438210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7730310元,政府性基金5707900元),上年结余、结转2021205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0016948元(减少66%),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预算收入包含州对下补助项目预算资金,2017年不包含州对下补助项目预算资金; 2017年上年结余结转比2016年大幅减少。2017年支出总计1545941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1204元,农林水支出77400元,其他支出7120811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0016948元(减少66%),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预算收入包含州对下补助项目预算资金,2017年预算收入的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比2016年大幅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0310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7730310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0310元,其中:基本支出5543751元,项目支出2186559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09735元(减少5%),减少的原因是下属单位州社会福利院从2017年起列为一级预算单位,支出减少。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437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718030元,占基本支出85.1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25722元,占基本支出14.89%。与2016年相比,减少2596294元,减少的原因是下属单位州社会福利院从2017年起列为一级预算单位。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6559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859159元,退役安置250000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77400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5905541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预算包含州对下补助项目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07900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07900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707900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707900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2017年预算要求,政府性基金列入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25722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07727元(下降33.06%),减少的原因是下属单位州社会福利院从2017年起列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143000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143000元,增加的原因是按2017年预算相关要求,政府采购安排列入部门预算。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1.2017年基本支出政府采购143000元,其中:办公家具2套26000元,传真机5台12500元,打印机7台18900元,计算机13台63000元,摄影、摄像设备3台12000元,碎纸机1台800元,投影仪1台9800元。
2.2017年项目支出政府采购1000000元,主要是采购救灾物资1000000元。
六、名词解释
无相关名词解释。
附表:1.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3.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8.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9.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10.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11.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
12.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
13.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7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