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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9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根据年初预算,未安排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无购置费支出、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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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合计 |
30 |
30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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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5 |
15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 |
1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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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5 |
15 |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