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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拟推荐“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1-06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发〔2025〕57号)要求,按照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馈的初审意见,现将西双版纳州拟推荐“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予以公示。
一、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
简要事迹: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政、利民之举贯穿到民政领域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政人的使命与担当。
一是聚焦政治引领强思想,找准民政为民的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州民政系统举旗定向、布局谋篇。二是聚焦能力提升谋发展,激发民政为民的活力。采取举办民政大讲堂,开展业务知识大讨论,选送干部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求创新,提升民政为民的质效。整体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创新开发“物质+服务”APP;稳步推进殡葬服务改革,完成全州3个殡仪馆实现公建公营,精简殡仪馆延伸服务20多项,推出免费服务举措18项;积极申报开展全省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民间传统生态墓地及省级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编密织牢雨林“一老一小”关爱网,制定了“1152”九条工作措施,率先开发运用“关爱一老一小”APP,使关心关爱服务更加精准。四是聚焦两个责任强队伍,夯实民政为民的基础。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把思想建设和能力提升统筹推进,把建章立制和干部激励共同谋划,全力打造更有创新力和战斗力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云南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
1.刘燕萍 勐腊县勐仑镇敬老院
刘燕萍,女,1996年1月生,哈尼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现为勐腊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
刘燕萍同志自大学毕业后就加入民政系统,多年来始终铭记“俯身甘为孺子牛”的民政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在社会救助领域勇挑重担、创新实干,五年来累计帮助2215户困难家庭走出困境。坚持“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理念,用“铁脚板”摸清民情底数,精准识别低保、特困对象3269户6911人。推动建立“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截至目前已开展服务4000余人次。“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刘燕萍同志用坚守与创新,织就了一张有温度、有智慧的民生保障网,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救助在身边、希望在前方”。
2.龙金梅 勐海县养老服务中心
龙金梅,女,1974年9月生,哈尼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现为勐海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龙金梅一名扎根养老事业十余年的基层敬老院负责人,始终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念,将敬老院当作自己的家。2014年起,搬至敬老院居住。常带眼障老人散步、理发送医,接无亲人探望的老人回家过节,帮老人缝补。她甘当“好闺女”,与老人同吃住,老人赞:“大龙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龙金梅扎根养老事业十余年,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念,视敬老院为家、老人为亲人,端屎端尿、梳头洗衣、祝寿搞活动,用专业与真情筑就老人幸福家园。
3.岩香宰 景洪市民政局
岩香宰,男,傣族,1984年12月出生,云南勐腊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景洪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负责人。
岩香宰能积极推动本地慈善政策的制定,推动成立了景洪市慈善会,组织和策划“红十字博爱送万家”、“99公益日”等活动,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2024年累计筹集善款130多万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高山村小组,带领42户207人全部实现脱贫。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或州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691-2122933 (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691-2200212(州民政局)。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9号西双版纳州民政局512室 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