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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关于对农垦社会救助工作进行 督导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1
各县(市)民政局、农垦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督促落实全州农垦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和《关于做好垦区生活困难职工群众排查和救助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0〕44号)要求,州民政局、州农垦局将就垦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进一步深入了解垦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困难、问题,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兜住民生底线,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督导方式
督导采用座谈会交流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听取各县(市)农垦局、各农场汇报辖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对部分排查出来的困难家庭进行地实走访核查。
三、座谈交流时间、地点
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勐海县农垦局会议室;
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 景洪市农垦局会议室;
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30,勐腊县农垦局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高美兰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李 国 州农垦局副局长
王 瑜 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何卫宏 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
马海岚 州农垦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雷皓然 州农垦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各县(市)民政局、农垦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各农场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在辖区的督导会议,分别由县(市)民政局、农垦局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农垦局及时安排相关会务工作,认真准备好自8月28日培训会以来辖区内各农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文字汇报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请各县市民政局做好宣传政策、答疑释惑工作。
(二)各农场要切实压实民生保障主体责任,对于前期摸排出的困难家庭,各农场工作人员要协助困难群众将申请书、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材料报送到各县(市)农垦局。各县(市)农垦局要于10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员完成入户调查和张榜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各县(市)民政局。县(市)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委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于10月29日前完成审批纳入。
联系人:雷皓然,联系电话:15969191801。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