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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蚌冈河”等地名标准名称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23
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批准,规范以下西双版纳州境内标准跨界地名名称:
一、规范地名:蚌冈河。将勐海县勐宋乡境内原蚌冈河和景洪市嘎洒镇境内原曼点河统称为蚌冈河。
二、规范地名:南短河。将勐海县勐宋乡境内原南冬河和景洪市嘎洒镇境内原南短河统称为南短河。
三、规范地名:南木拉河。将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境内原南木阿河和景洪市勐龙镇境内原南木拉河统称为南木拉河。
四、规范地名:南背亚(河)。将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境内原南帕央和景洪市勐龙镇境内原南背亚统称为南背亚。
五、规范地名:南阿院(河)。将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境内原南木拉和景洪市勐龙镇境内原南阿院统称为南阿院。
六、规范地名:南阿河。将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境内原南阿龙和景洪市勐龙镇境内原南阿河统称为南阿河。
七、规范地名:南卧河。将勐海县格朗和乡境内原南卧河、南窝河和景洪市嘎洒镇境内原南凹河统称为南卧河。
八、规范地名:南果河。将勐海县勐阿镇境内原纳檬河、纳懂河和勐往乡境内原南果河统称为南果河。
九、规范地名:南仑河。将景洪市基诺乡境内原拿么露河和勐腊县勐仑镇境内原南仑河统称为南仑河。
十、规范地名:罗梭江。将景洪市和勐腊县境内原小黑江、补远江、罗梭江、南班河统称为罗梭江。
十一、规范地名:芽回老梁子(山)。将景洪市嘎洒镇境内原下回老梁子和勐海县勐宋乡原芽回老梁子统称为芽回老梁子。
十二、规范地名:南坎贺勐各脚(山)。将景洪市勐龙镇境内原南坎窝麦各脚和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境内原南坎贺勐各脚统称为南坎贺勐各脚。
十三、规范地名:展天岭(山)。将景洪市嘎洒镇境内原展天岭和勐海县勐宋乡境内原沾天岭统称为展天岭。
十四、规范地名:纳矿大梁子(山)。将景洪市嘎洒镇境内原纳矿大梁子和勐海县勐宋乡境内原纳光大梁子统称为纳矿大梁子。
自公告之日起,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不得再使用已取消的原地名,一律使用新的标准地名名称。
特此公告。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