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0

 

西民保〔20085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州城乡

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召开的全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目标管理,确保2008年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的实现,经州民政局决定开展全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民政局。

二、考核内容

根据《西双版纳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评表》(见附件)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0812月至20091月中旬,为各县、市自查自评时间;20091月下旬至20092月初,为州民政局组织检查考核评比时间。

四、考核办法

(一)自查自评。各县、市民政局根据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情况和《西双版纳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评表》自评表于 20081231日前 报州民政局低保科。

(二)考核评定。州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内容,结合各县、市自查自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分数确定奖励等次。等次分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金。

五、考核机构

州上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核评比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年度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云坤局长担任,龙海云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低保科、州财政局社保科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各县、市接通知后,要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检查、督促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西双版纳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评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 民政  救助  考核  通知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办公室          2008 年11 月19 印发     

                                      (共印6份)

附:西双版纳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