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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29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云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2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下达1059.69万元,其中,州本级使用50万元,下拨各县(市)1009.6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等四类项目。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老年人福利类、孤儿助学、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7个方面。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补助672.69万元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完成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是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提质改造,新增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共投入资金233.19万元。二是新建3个边境小康村养老互助站投入资金120万元。三是改造4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资金319.5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30万元
2022年安排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1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4万元。用于补助景洪市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15万元,其中:用于开展“童心向上,未来可期”儿童福利购买项目10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及业务培训5万元。
(三)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15万元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2022年安排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3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机构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342万元
主要用于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
1.州本级使用50万元。州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经费50万元,用于州殡仪馆购置1台火化炉尾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已完工。
2.下拨县(市)292万元。
(1)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25万元。用于景洪市购置救助管理用车,提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能力,保障救助对象基本权益。
(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5万元。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3)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50万元。用于勐腊县殡仪馆购置1台火化炉尾气处理设施。
(4)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补助95万元。用于三县(市)支持边境小康村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5)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07万元。用于三县(市)支持“三区”计划项目、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点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资金。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
2022年县市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州共新建老年人幸福食堂4个,对2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机构安全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提升了服务水平,同时更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通过实施新建3个边境小康村养老互助站项目、改造4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基层养老服务设施日益完善。
(二)儿童福利方面
1.下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资金1万元,对各县市2022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2.下达孤儿助学补助14万元,为14名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
3.支持景洪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实施“童心向上,未来可期”儿童福利购买项目,以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基地,建立学校社工站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方面
2022年安排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3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机构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具配置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
(四)社会公益方面
1.救助管理机构救助项目、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方面。一是景洪市救助管理站购置救助用车,提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能力,保障救助对象基本权益。二是州殡仪馆和勐腊县完成2台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提升服务水平,减少大气污染;三是向全州91名特殊困难群众发放火化补助,缓解我州特殊困难群体办理丧事的实际困难,体现殡葬事业的社会公益性,推进我州殡葬改革。
2.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2022年下拨三县(市)95万元。一是投入45万元支持3个边境小康村建设,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投入50万元,用于支持4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3.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项目方面。2022年下拨三县(市)107万元。一是投入8万元,用于支持1个“三区”计划项目,为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和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二是投入资金14万元,按照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支持2万元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标准,对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给予资金支持,提升社工站服务能力。三是投入资金80万元,用于5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点)建设,带动引领我州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四是投入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1个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西双版纳州本级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公告.xlsx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