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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29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云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0年支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省级彩票公益金共计1116万元,其中州本级使用80.5万元,下拨各县(市)1035.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等四个方面。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中央和省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兴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孤儿助学、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儿童之家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等10个方面。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866万元
云财社〔2020〕201号下拨我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31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51万元,共计866万元,其中:下拨州社会福利院40万元、景洪市323万元、勐海县380万元、勐腊县123万元。共安排用于20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16个项目,在建4个项目,支出资金519.46万元,结余结转346.54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资金70万元
1.孤儿助学资金4万元。其中安排州社会福利院0.5万元、景洪市2万元、勐腊县1.5万元,补助8名人员,资金已经支出完毕。
2.儿童福利机构项目补助66万元。下拨景洪市24万元、勐海县21万元、勐腊县21万元,安排用于15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和标识牌匾制作,目前项目都已完成,支出资金54万元,结余结转12万元。
其中景洪市资金于2020年内到账,安排4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和儿童之家标识牌匾制作,项目已经完工,资金已下拨支出;勐海县安排用于4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资金还未支出,其中12万元在民政账户结余,9万元未下达民政部门;勐腊县2021年资金才到位,安排用于7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出。
(三)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补助180万元
主要用于补助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方面。
1.州本级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维护使用经费40万元,其中:用于殡仪馆停车场建设25.01万元,殡仪馆绿化4.49万元,殡仪馆3、4号火化炉维修5.25万元,殡仪馆焚烧炉维修5.2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出。
2.下拨各县(市)30万元用于补助县(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开展社会工作项目。其中补助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3个,共18万;在勐腊县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1个,补助8万;在勐海县、勐腊县实施“牵手计划”项目2个,共补助4万。
3.下拨各县(市)11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1)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用于支持三县市5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景洪市60万3个,勐旺乡、勐罕镇、勐龙镇;勐腊县40万2个,易武镇、瑶区瑶族乡),补助资金已下达县市,目前5个公益性公墓项目正在推进中,尚未完成。
(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万元。用于三县市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2020年补助发放93人,支出9.3万元,其中勐海结余7000元。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
通过各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全州共提质改造11个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机构安全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设备,提升了服务水平;新建9个居家养老(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健全和夯实了养老服务工作阵地,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儿童福利方面
福彩公益金支持资助了8名符合条件的特困儿童就学,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权益;全州全部村(居)委会实现了儿童之家挂牌成立,进一步健全和夯实了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阵地,切实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方面
一是有效解决了殡仪馆停车车位不足以及规范停车的问题;二是优化殡仪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解决农村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对革除农村殡葬陋习,杜绝乱埋乱葬行为,有效改善滥占土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现状,以及美丽乡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四是缓解了我州特殊困难群体办理丧事的实际困难,体现殡葬事业的社会公益性,推进我州殡葬改革。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市)、乡(镇)、农村社区三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培育孵化社工组织,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高社会工作者服务能力水平,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一体化发展。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