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29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2020云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0年支持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省级彩票公益金共计1116万元,其中本级使用80.5万元,下拨各(市)1035.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个方面。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中央和省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资助兴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孤儿助学、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儿童之家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等10个方面。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866万元

云财社〔2020201号下拨我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31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51万元,共计866万元,其中:下拨州社会福利院40万元、景洪市323万元、勐海县380万元、勐腊县123万元。共安排用于20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16个项目,在建4个项目,支出资金519.46万元,结余结转346.54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资金70万元

1.孤儿助学资金4万元。其中安排州社会福利院0.5万元、景洪市2万元、勐腊县1.5万元,补助8名人员,资金已经支出完毕。

2.儿童福利机构项目补助66万元。下拨景洪市24万元、勐海县21万元、勐腊县21万元,安排用于15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和标识牌匾制作,目前项目都已完成,支出资金54万元,结余结转12万元。

其中景洪市资金于2020年内到账,安排4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和儿童之家标识牌匾制作,项目已经完工,资金已下拨支出;勐海县安排用于4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资金还未支出,其中12万元在民政账户结余,9万元未下达民政部门;勐腊县2021年资金才到位,安排用于7个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已完成,资金已支出。

(三)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补助180万元

主要用于补助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方面。

1.州本级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维护使用经费40万元,其中:用于殡仪馆停车场建设25.01万元,殡仪馆绿化4.49万元,殡仪馆34号火炉维修5.25万元,殡仪馆焚烧炉维修5.2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已支出

2.下拨各县(市)30万元用于补助县(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项目。其中补助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项目3,共18;在勐腊县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1个,补助8在勐海县、勐腊县实施牵手计划项目2个,共补助4

3.下拨各县(市)11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1)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用于支持三县市5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景洪市603个,勐旺乡、勐罕镇、勐龙镇;勐腊县402个,易武镇、瑶区瑶族乡),补助资金已下达县市,目前5个公益性公墓项目正在推进中,尚未完成。

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万元。用于三县市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2020年补助发放93人,支出9.3万元,其中勐海结余7000元。

三、实际成效

(一)老年人福利方面

通过各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全州共提质改造11个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机构安全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设备,提升了服务水平;新建9个居家养老(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健全和夯实了养老服务工作阵地,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儿童福利方面

福彩公益金支持资助了8名符合条件的特困儿童就学,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权益;全州全部村(居)委会实现了儿童之家挂牌成立,进一步健全和夯实了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阵地,切实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方面

一是有效解决殡仪馆停车车位不足以及规范停车的问题;二是优化殡仪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解决农村遗体安葬和骨灰处置的问题,对革除农村殡葬陋习杜绝乱埋乱葬行为有效改善滥占土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现状,以及美丽乡村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缓解了特殊困难群体办理丧事的实际困难,体现殡葬事业的社会公益性,推进我州殡葬改革。五是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市)、乡(镇)、农村社区三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培育孵化社工组织,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高社会工作者服务能力水平,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一体化发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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