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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个重要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报告(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2-17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个重要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报告
一、第4项.第(5)款:关于“抓好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对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尽力实施集中供养”的落实情况
(一)抓好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情况
1.积极开展国内收养:为孤残儿童、弃婴寻找收养父母,让他们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重新找到亲情和关爱是我们今年的重点工作,到六月三十日止,我州以社会福利院名义发布弃婴公告58份,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39例,为弃婴、孤儿找到了家庭,找回了亲情。特别是这次四川汶川“
2.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建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建立了受助人员档案资料,今年以来共接待求助人员165人次,对求助人员实际救助124人次,其中残疾人26人次,救助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人员3人次,按照救助政策,我们只能救助到普洱市,由于这3人是四川灾区灾民,我们一次将他们救助到昆明。
3.继续做好孤残儿的康复手术“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工作,今年已做3例唇腭裂手术,并已报到我局要求做手术的有23例。开展了“义肢助残活动”为我州的有肢体残疾的孤儿和贫困家庭肢体残疾的成年人免费安装假肢及矫形器具,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改善生活。报名的有22人次,实际安装假肢18人次。
(二)对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尽力实施集中供养
1. 加大五保供养力度。为1636名五保对象发放补助金57.3万元,月人均补助70元,比去年提高10元。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生活困难问题,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救助金464.7万元,月人均救助40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39.48万元,支出救助金31.74万元,救助207人次,人均救助1533元。投入冬春荒救助资金299.6万元,救助缺粮人口5.96万人,解决了灾民的生活困难。加强对全州6.8万残疾人的救助工作,把“对1000名残疾人实施救助,对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 列入州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目前已制定了实施方案、筹集了项目资金,各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
2.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步伐。目前,我州共有农村敬老院5所(景洪市嘎洒敬老院、勐海县勐混敬老院、布朗山敬老院、勐腊县易武敬老院、勐仑敬老院)。2008年经国家和省上批准,已经筹集资金1463万元新建建盖9所边境地区乡(镇)中心敬老院。目前景洪市勐罕中心敬老院已经竣工验收,2008年敬老节时五保对象可以入住43人。其余八所乡镇敬老院已经进入前期准备工作,建设资金已基本筹集完毕(共1463万元,其中景洪市勐罕中心敬老院145万元、普文镇敬老院155万元、嘎洒镇敬老院170万元、勐养镇敬老院155万元、勐龙镇敬老院100万元,勐腊县勐腊镇敬老院250万元、勐捧镇敬老院150万元、勐遮镇敬老院178万元,勐海县勐海镇160万元)。全部资金都直接财政渠道下拨到了各县(市)民政或财政部门。今后这几所中心敬老院建设完以后,将极大的解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第4项.第(6)款:关于“认真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长寿补贴”的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使我州老年人的权益得到真正的落实。州人民政府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08]4号),下发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寿星老人长寿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我州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部署。2—3月份在全州范围内对80周岁以上各年龄段老年人再次进行了普查,对州、县级财政所需资金进行测算并报请政府安排,4月份深入部分乡镇、村组,就保健补助发放程序、管理办法等进行了调研。4—5月份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始申报登记。目前,全州有80—99周岁老年人8789人,年发放保健补助439.45万元(景洪市4489人224.45万元、勐海县3398人169.9万元、勐腊县902人45.1万元,不含农垦系统1002人50.1万元),有百岁老年人65人,年发放长寿补贴6.5万元。州级财政共应承担保健补助(长寿补贴)133.79万元,已下拨到各县市财政。各地进展情况如下:
景洪市2月份以市政府景政办发[2008]9号文件下发了《实施意见》,市老龄办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核实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已开始申报登记,预计在敬老节前可以发放。
勐海县民政局已草拟了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待批。县民政局老龄办按要求已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核实工作。
勐腊县把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补助和长寿补贴工作列入2008年县政府“为民实事”之一,2月份以县政府腊政办发[2008]11号文件转发了州政府的《实施意见》,县民政局老龄办在全县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核实工作,计划在敬老节前发放。
三、第4项.第(8)款:关于“建设3个乡镇老年活动中心”的落实情况
本着受益老年群众较多,老年人活动积极踊跃,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积极性高,建设场地保证落实的原则。经过乡镇政府申请,实地考察研究,已完成乡镇项目选址、规划、预算。
景洪市拟建嘎洒镇老年活动中心。在嘎洒镇老年协会基础上改扩建,拟扩建活动室和活动场所,增购音响、桌椅、活动器材,计划在现有门球场上建盖钢化防雨棚,确保老年人雨季也能正常活动。
勐海县拟建勐阿镇老年活动中心。在勐阿镇老年协会基础上改扩建,规划、预算正在组织实施中。
勐腊县拟建勐伴镇老年活动中心。在勐伴镇勐伴村委会老年协会基础上改扩建,拟扩建活动室和活动场所,增购音响、桌椅、活动器材,新建老年气排球场1个(兼用篮球场)
四、第16项:关于“西双版纳周福利院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于1997年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西政复[1997]2号),属州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并报州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项目包括儿童福利院、养老院和康复医院,建设资金总投入4970万元。该项目在2007年被列为西双版纳州四十五个重点投资项目,并被列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得到了国家、省、州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现已完成征地手续的办理,并请专业建筑规划设计公司进行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规模按国家规定,“新建设的社会福利院必须是上等级的福利院”的要求,规划总占地面积
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557.58万元,地方政府投入300万元(以行政划拨土地投入:20亩×15万);本级财政安排50万元;2004年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70万元;2005年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80万元,2006年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50万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拨2007年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240万元,共投入资金共计540万元(含土地划拨计价),缺口资金1017.58万元。西双版纳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及各种配套设施,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配套设施包括了为孤、弃、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服务项目,营造一个具有边疆民族特点,又具有现代化设施配套的就医环境,为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目前,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土地场地平整正在进行,儿童福利院陆上建筑物正在规划中。
计划投资4970万元的州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确定了工程设计方案,筹集第一期建设资金1100万元,目前已开工,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在下一步项目建设中,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