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5年“雨林助老行动”特殊困难老年人福利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7-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开展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关心关爱留守老人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福利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服务优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权益,进一步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雨林助老行动,通过购买社会力量专业服务,充实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力量,提升关爱服务能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有效帮扶,并带动老人关爱服务工作规范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段

20256月至20267

(二)服务购买主体

三县民政局

(三)服务承接主体

县(市)民政局从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中择优选取,要求有一定的老年人服务工作经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内部治理结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

  (四)项目实施区域

  三县(市)选取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人相对集中、关爱探访服务便利可及的乡镇(街道)开展试点,乡镇(街道)推进项目实施

(五)购买服务的对象及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项目点辖区内困难留守老人、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60岁以上残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景洪市服务对象不少于100名,勐海县服务对象不少于50名,勐腊县服务对象不少于50名。

  2.服务内容: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实际情况,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有关要求开展服务围绕助餐、助浴、助洁、助购、助缴、助学、助乐、助医、助行、助急等10助服务项目,每月至少上门服务5次。具体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时长和费用标准由承接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提出,县(市)民政局审核确定。

  3.服务对象确认:服务对象由县(市)民政局排查核查确认,或者由服务对象申请审核确认,具体确认流程由县(市)民政局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55)。三县(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制定购买服务考核验收细则,并及时将实施方案报州民政局备案

(二)确定承接主体(20256月前)。通过公开招标等购买服务要求确定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三县(市)民政局与项目承接主体签约,相关协议及表册报州民政局备案各1份。

(三)工作实施(20256月下旬至20266月底)。按照方案要求和协议内容组织实施。

(四)考核验收(20267月底前)。各县(市)民政局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估验收。州民政局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查看台账等方式对三县(市)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接主体应及时收集并归档反映工作开展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市)民政局,注意挖掘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个案,每月5日前向县(市)民政局报送1次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终结时报1次工作总结。县(市)民政局收集整理后每季度向州民政局报送1次工作小结,项目终结时报送1次年终总结。

(二)项目承接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关爱探访制度,依托“西双版纳州数字民政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和“西双版纳民政掌上通”手机APP,及时将服务对象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并实施动态管理,新识别或退出的对象于每月25日后更新,及时审核录入或退出信息管理系统。后期的探访关爱等所有服务记录相关图文资料应及时上传信息平台,严禁敷衍了事及弄虚作假,服务记录需真实有效,具体写明服务对象状态及开展服务类型及内容。每月至少发布1篇工作信息,并及时反馈至州民政局(雨林护苗助老项目群)。

(三)县(市)民政局应及时核实项目承接主体工作动态并向州民政局转报,深入挖掘工作亮点、示范经验,并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工作宣传。

(四)县(市)民政局要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工作的监督、核实和指导,每周在信息平台内查看核实开展服务情况,每半年对试点区域进行工作核实、评估,并及时向州民政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

(五)县(市)民政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当地妇联、团委、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打造“雨林助老行动”特殊困难老年人福利工作品牌。

(六)州民政局适时对县(市)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和评价。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办公室                 202542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