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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19
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法治主体责任。为保障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州民政局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分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局长为双组长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分片包干、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程序合法的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事关民政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重大民政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坚持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制度;坚持政府法治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按照州政府法制办要求,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违背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整理,无需要废止或修改的法规和文件。三是立足民政发展实践,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制度建设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推动制度建设,用制度建设指导法治实践,步步推进依法行政举措,不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途径,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执法必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2023年分别对1家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1家慈善组织进行行政检查,检查合格率100%;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对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突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是聚焦专项普法重点对象。民政部门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婚恋家庭等矛盾突出双方当事人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采取精准识别普法对象,将全州农村“三留守”人员录入数据库,提供给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对排查出来存在矛盾纠纷的农村“三留守”人员以及离婚登记窗口发现的婚姻矛盾家庭人员,及时录入西双版纳州平安建设APP系统平台,由平台推送到辖区进行矛盾化解。二是开展社会救助普法培训。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西双版纳州农垦局联合县(市)民政到全州各农场社区管委会进行2023年垦区社会救助业务工作培训。5天共进行了9场培训,涉及我州12个农场、10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培训252人次。三是发挥民政重点节日宣传普法。充分发挥清明节、“六.一”儿童节、全国“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8.25”全国第七次“残疾预防日”、“9.5”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以及重阳节等民政节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向社会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深化法治民政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23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牌6块。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民政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3年,调整优化1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民政资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重点信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2023年,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等渠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4条,解读信息发布69条,以案释法11条,普法强基19条,回应群众关切38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6条,“西双版纳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08条。
(七)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着力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八)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精神,继续聘请专职律师胡波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邀请公职律师李鸿文参与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的审查工作,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增强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行政风险,节约行政成本。坚持推行行政应诉制度,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2023年,州民政局机关和个人未涉及任何行政违法和刑事司法案件,确保了民政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和风清气正。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局党组决策行为,全年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行为全部执行听证、合法性评估审查、民主集中决策等程序,全面确保了决策合理、合法和适当。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合规、内容合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提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少,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全州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还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程,与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2次。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二是增强自身法治观念。主要负责人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始终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规法纪的框架下、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不以权代法,严防乱作为和不作为,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带好班子和队伍学法守法。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严格依法办事。结合实际工作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的要求无时不在工作中扎根,无时不在每个细小的工作环境中体现。坚持学法和用法、普法和治理相结合,增强法治学习的实效性,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依法依规做好基层治理、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各项民政工作,力争法治民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紧紧围绕州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为契机,在全州民政领域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体民政干部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增加执法持证人员,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为促进全州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