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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2019至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8
2022年4月6日至6月15日,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对我局2019年-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根据《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西审调报〔2022〕2号)和《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关于2019年-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西审决〔2022〕5号)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进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局党组及时听取了《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的反馈情况,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就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成立了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
二、问题整改情况
此次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4个方面6个问题,其中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已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
(一)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434.4万元”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每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关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未完成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5张以上的目标任务”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通过抓紧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逐年提高全州养老床位供给总量。一是积极配合州发改委完成《西双版纳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合理确定“十四五”期间全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二是按照规划着力推进“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项目储备、申报、实施。三是围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督促县市民政局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的对接,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四是围绕边境小康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互助设施建设,并加强农村养老互助设施的运营管理。五是围绕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县(市)创建,积极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和运营不均衡,床位空置率较高”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督促、指导、支持州社会福利院加强硬件设施改善和服务质量提升,想法设法提高入住率。一是指导州社会福利院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接收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入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及时与疫情期间回家未返院的老年人及家属联系,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沟通,动员老年人打消顾虑、尽快返院。三是不断加强工作人员护理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根据老年人需要积极拓展服务内容,以更加优良贴心的服务吸引老年人入住。四是围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不断改善院内服务设施,以更加舒适暖心的生活环境吸引老年人入住。
——“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多计多付工程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1)“多计脚手架租赁费”问题,已完成整改,施工方已退回多计租赁费用22314.49元;(2)“多计室外电力工程价款66323.05元”问题,已完成整改,施工方已退回多计工程价款66323.05元。
(三)关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政策执行情况”的问题整改
——“智慧养老平台归集信息数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未实行动态监管”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加强智慧养老平台信息数据归集的督促和管理,确保平台信息动态更新及时维护。一是加强对智慧养老平台使用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10名州、县两级工作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举办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培训。二是做好数据的采集工作,对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复核、录入,完成了新系统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三是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与回家未返院老人及家属的沟通,对短时期内无返院需求的老人及时办理离院手续,并在系统中维护信息。四是加强对智慧养老平台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养老机构使用信息平台对机构进行管理,每月及时向主管民政局上报、确认一次入住老年人名册。
(四)关于“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的整改
——“老年人交纳的生活费结余较大”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州社会福利院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结余生活费支出方案》,合理计划老年人生活费用开支,调整优化入住老年人的饮食结构,切实保障好入住老年人利益。
三、相关工作措施
(一)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的申请条件、计算方式、审核方式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要求各养老机构每月按实际填报入住老年人花名册和西双版纳州养老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申报审核表,作为次年申报依据。并将养老机构信息错误、安全事故、未提交审计报告、弄虚作假等情形列入申请运营资助负面清单。确保补贴内容核对准确,资金按标准发放。
(二)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切实解决全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完善供养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供养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合法权益。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