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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 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01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的关键一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理念,以创新改革为动力,以作风优良为保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2020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大局,认真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制定民政养老、福利、救助、殡葬等民政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要求,并争取将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纳入到全州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起信息传达上报渠道,全力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战役;二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养老和儿童机构在1月底就全部实行封闭式运营管理,通过取消亲属探访、慰问演出和院内一切密切接触的文体娱乐活动,实行分餐送达,新接收入住对象实行严格的隔离观察、核酸检测,与企业协议采购食材物资,工作人员分组封闭式上班制等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将疫情隔离在机构外,并有条不紊开展消毒、体温检测、知识宣传、心理抚慰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各项服务工作有序进行;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12名特困人员,采取了上门接送,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心理疏导等措施,接纳他们到敬老院入住。三是在各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自筹资金107178元用于疫情防控的同时,多方争取到上级民政部门、指挥部安排和企业捐赠的口罩10016只、手套3000双、防护服20套、消毒液400公斤、体温枪12把和各类蔬菜7.2吨,为入住老年人、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全州救助机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并将值班人员调整为2人一班24小时值班制,确保能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更规范的管理,对全州救助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直至疫情防控结束。五是多措并举解决受疫情影响群众困难。印发《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加大排查力度,主动发现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在疫情期间,简化审核审批流程,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及时纳入,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针对我州出国出境人员大量回流,疫情防控压力大,隔离防控任务重的特殊情况,拟定《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对边境疫情防控期间外来入境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的工作意见》,规范了入境困难人员排查和临时救助程序,切实保障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入境人员的基本生活。全州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人群实施临时救助370人次,支出资金27.713万元(救助因疫情临时陷入困境外来人员81人次,支出资金5.161万元)。六是深入开展疫情期间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减负工作。根据《关于在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报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备案表>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行业协会商会登录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信息进行备案,并组织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减免部份会员会费,据统计全州减免会员会费金额达158.9万元。七是为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管控,更好地维护边境地区安全与稳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4月州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联合印发《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边境居民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意见》(西民政发﹝2020﹞21号),明确规定不履行守边固边义务,在边境地区进行9类涉边违法犯罪行为人员,不予发放边民补助,进一步规范边民补助发放工作。八是加强对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的监管,督促、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做好公开募捐活动的备案和募集资金及物资接收、分配情况公示等环节的工作。疫情以来,州慈善会共收到资金1万元、一次性无纺布口罩1万个、消毒液196件,均按规定做好了捐赠物资的接收、分配、统计、上报工作。动员、指导各城乡社区组织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切实做好人员摸排、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工作。
(二)强化救助措施,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一是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从2020年6月1日起,我州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为城市 640元/人·月、农村4500元/人·年;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2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832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增加了第三档50元/人.月。1至12月,全州有城市低保对象3298户4854人,累计支出2492.67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462户18923人,累计支出6411.82万元;有特困供养人员1031户1084人(集中212人、分散872人),累计支出1134.27万元;全年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974户次10619人次,累计支出1253.28万元。二是聚焦重点群体,落实兜底保障任务。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督战工作方案》,聚焦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精力查缺补漏,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实兜底保障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定期复查”原则,共出具核对报告3639份,通过开展入户核查和人工比对,进一步确保了救助的精准性。三是落实“六保”任务要求,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针对我州垦区低保覆盖面较低、存在漏保风险的问题,一方面举办垦区社会救助业务工作培训班,对县(市)农垦局、民政局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各农场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近40人进行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群众)家庭,按照政策、程序及时给予社会救助,确保垦区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促进垦区稳定。目前已经新纳入城市低保168户332人,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0人。四是提升服务能力,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切实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全州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274人,其中集中供养78人,集中供养率达28.47%,比去年同期增加11.5%。认真落实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责任,对821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进行完善并在信息系统中维护上传信息813份,占分散供养人员的99.03%。五是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织密兜底保障网。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与州财政局共同印发《西双版纳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办法》,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压缩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以来,已对55户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13.93万元。六是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3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围,补贴标准提高1倍,补贴对象增加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累计对269096人次困难群众发放10个月临时价格补贴1044.52万元。七是进一步优化低保办理流程,提高申办效率,在全州全面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低保”。截至目前,三县(市)通过“办事通”申请低保44起。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巩固提升。一是完成公办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改造工作。景洪市勐养镇、普文镇、勐罕镇中心敬老院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勐腊县勐腊镇、勐捧镇、易武镇农村敬老院完成消防和食品安全设施,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安全基础设施问题全部清零。联合消防、住建部门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督导检查,关停3家无改造计划的民办养老机构。二是启动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联合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2020—2022年)工作方案》(西民政发〔2020〕43号),计划对全州14个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勐海县勐阿镇农村敬老院已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州社会福利院的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全州有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17个,床位1550张,入住人员315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8个,床位490张。三是继续推进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州老年活动中心、勐腊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接近收尾,正在进行附属设施建设和装修工作,年内可完成项目建设。完成了30个基层老年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四是做好高龄补贴交接发放工作。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交接相关事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0〕32号)、《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0〕38号),有序、稳妥从卫健部门承接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并加强对象审核力度,实行以月发放资金,到2020年12月,全州有80-90岁补贴对象19497人(补贴标准50元/月),100岁以上补贴对象55人(补贴标准300元/月),发放补贴资金1154.49万元。
(四)强化合力推进,儿童福利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特困儿童保障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摸排、核实符合保障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善审核审批材料和相关证明,有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符合条件退出特困儿童保障范围。集中养育的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散居养育提高到1280元,并在3至6月分别按照94元、80元、76元、65元的标准发放物价补贴,有效保障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按照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资助9名年满18周岁的孤儿上大学。二是积极推进儿童之家建设。争取州级资金90万元、省级补助72万元投入儿童之家建设,联合州妇儿工委办下发《西双版纳州关于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0〕45号),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完成《云南省儿童规划2011—2020年》要求90%以上的村(居)委会设立儿童之家的工作任务。三是认真开展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按照《西双版纳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州级联合公安、教育、检察院、妇联、团委等部门组成政策宣讲工作小组在三县市开展示范宣讲活动,同时采取县市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居、由村居将政策宣讲进村的方式,围绕法规政策、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工作履职五个方面,对近8000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基层儿童工作者进行了政策宣讲和培训。四是做好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西民政发〔2020〕49号),依托村居委会、老龄协会、妇委会等组织和人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对象摸排、信息采集、定期探访以及政策帮扶、社会保障等关爱服务工作。截止2020年底,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困儿童保障对象139名,其中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弃儿童27名、散居孤儿86名、困难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名、艾滋病感染儿童4名;办理收养登记82件;摸排到农村留守儿童447名、农村留守老年人16名、农村留守妇女17名。
(五)强化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积极推进我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西双版纳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基层推动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职责、选聘、管理和薪酬、激励关爱体系,完善培养选拔机制,建设素质优良的职业社区工作者队伍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牵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全面调研,切实摸清安置点底数。适应群众需求,建立和完善与安置规模相适应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强化兜底保障,切实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安置点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全州218个行政村、58个社区、2166个村民小组、322个居民小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指导、督促相关村(社区)将涉黑涉恶、“村霸”、“黄赌毒”、跨境违法犯罪、破坏生态环境、毁林种茶侵占森林资源、早婚早育、失学辍学、滥办酒席、铺张浪费、封建迷信、薄养厚葬、乱埋乱葬以及“等靠要”等问题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提出具体的抵制、惩戒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领域涉黑涉恶涉乱情况、典型案例和存在隐患的全面分析研判,深入细致的进行线索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五是认真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县市民政部门加强对村(居)干部现状和村情选情的调研摸底,及时开展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政策的学习研究,及时对接省民政部门,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政策制定、培训、换届流程的准备工作。六是认真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及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的申报和实施。积极向省民政厅申报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和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依托社会组织选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培养和带动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年内共实施1个《“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和2个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项目,争取省级资金共12万元,项目实施以来为20余名在地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发掘、培养当地专业社会工作者3名,服务人次约600余人。七是进一步抓实社会工作。为提高考试通过率,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一期124人。结合年度“社会工作宣传周”、“社会工作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线上利用微博、微信等手段增强宣传的广度,线下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举办宣讲活动增强宣传深度,同时结合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和登革热防控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入户宣传和发放宣传册,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我州的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六)强化监督检查,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一是抓实以党建推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全州社会组织党员535名,建立党支部126个,党组织覆盖率为71.2%,党的工作覆盖率为100%。二是着力推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和全州协会商会全面脱钩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制定出专门的工作方案,为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州各级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商会围绕“五个是否”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收取项目、标准、档次以及会费收取等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报送《自检自查报告》、签订《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收费承诺书》各124份。在民政局窗口网站建立“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投诉举报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全州“一畅通”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截至目前,未收到一起投诉举报。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脱钩工作,75个(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不脱钩的2个)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73个,其中按相关程序进行注销的有8个。三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年内全州共登记社会组织20家,其中社会团体12家、社会服务机构8家。全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共发放转换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469份。
(七)强化改革力度,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安全责任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完善了救助管理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止12月,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586人次,其中成年人571人次,救助未成年人15人次,流浪危重残疾和精神障碍人员221人,提供接护送24人次。通过“头条寻人”,寻亲成功36人,落户50人。二是规范开展婚姻登记。截止12月底,全州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3950人、离婚登记7592人;边民通婚39件,离婚11件;涉外结婚登记6件、离婚登记2件。三是牵头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起草了《关于建立“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和早婚早育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全州57个社区,218个行政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把婚育新风相关要求纳入了村规民约,对234名早婚早育人员进行了劝阻工作,其中180人员不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全州33个婚姻登记服务窗口规范服务建设。四是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活人墓整治工作在2019年排查出455个活人墓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深入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截止12月,组织拆除581座活人墓,拆除大墓豪华墓13座,全州清理活人墓任务目标已全部完成。同时,联合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对殡仪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个体商铺和公益公墓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州公路沿线制造大型墓碑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排查和整顿清理,共清理整治制造大型墓碑33个。大力推进遗体火化,截至目前殡仪馆共火化遗体2735具,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10万元。今年19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中,勐海县殡仪馆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明年可投入使用。五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排査整治工作情况。今年5月起重度一级残疾人提标80元/月/人;重度二级和困难残疾人提标至70元/月/人。1至12月,全州共发放补贴1094.7万元,共救助13947人。继续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清查核实工作,深入比对低保信息、残疾人信息和两项补贴对象信息,深入查找了存在的动态管理不及时、漏补、错补等问题并进行了及时整改。六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指导景洪市析置为2个街道办事处和周边毗邻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以及景洪市撤销嘎洒镇设置嘎洒街道的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管理,组织县市与普洱市毗邻县区共同开展“思西线”巡检,各县市周边毗邻地区、乡镇之间,充分利用平安边界疫情管控契机,开展边界线问题矛盾隐患排查和边界线管理,印制界线管理宣传图4000张进行界线法规宣传,有效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完成国家《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阶段性编纂任务,《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名词典》《景洪市地名志》《勐腊县地名志》已完成初稿,正在校核中;2020版《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划图》正在印制,地名普查档案分类归档封存,全州地名地址信息化管理运用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了与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数据共享,网上办理审批地名100个,门牌地址34245个。
(八)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打造过硬民政队伍。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机关党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反面典型为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载体,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采取注重“自学”、倡导“领学”、分类“促学”、创新“导学”的方式,创新学习载体,灵活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集中学习12次,撰写心得体会38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2020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民政法治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大对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等社会治理领域、民生项目、公益事业的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工作水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依法履职,加大工作成效考核、效能督查力度,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州民政工作虽然在助力脱贫攻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一)部分民政项目落地、推进慢。由于前期项目储备工作不到位、资金到位慢、财政统筹资金等原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较慢。
(二)殡葬改革推进难度较大。移风易俗任务加重,保护生态殡葬习俗措施不足,少数民族民间殡葬基础设施投入资金缺乏,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力度不够。
(三)民政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由于经费不足、宣传方式方法单一、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业务工作中还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正面宣传引导不足、社会及民众对民政工作关心、重视不到位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的第一年,全州民政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新时代民政工作路线为指引,主动找差距、补短板,综合施策,破题攻坚,为西双版纳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学习,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确保民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
(二)着眼长远,制定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世道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以及新目标、新要求、新部署,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精心谋划好西双版纳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殡葬事业发展三个专项规划,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2020年度及之前未完工的养老和儿童,农村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改造提升等殡葬设施、县市救助管理站等建设项目。对2021年项目进行早储备、早安排、早动工,力争完成勐龙镇、勐仑镇敬老院改建项目前期工作,特困供养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全部开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数量有所增加。
(四)精准救助,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监测,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推广“一部手机办低保”,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五)着力推进民主改革,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和政策出台情况,及时推动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得出具证明清单等政策文件出台。完成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持续整治“村霸”,加强村(居)务公开,规范村规民约制定实施工作。
(六)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发挥重要作用。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加强殡葬管理和设施建设,倡导节俭文明丧葬。持续推进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强化两项补贴动态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和指导救助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民政惠民政策知晓率。为扎实有序宣传民政国家惠民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好地为群众把事办好、办实,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为民政职能工作开展及业务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努力提升群众对民政业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让民政业务知识进入千家万户,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八)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五强五带傣乡模范机关”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促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的引领作用,丰富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干部把践行党的宗旨使命落实到抓工作促发展的行动上。聚焦主责主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昂扬的斗志,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把中、省、州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