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2018年 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0

州委:

2018年,西双版纳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扎实做好全年各项民政工作。

     一、2018年全州民政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精准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参照省级指导标准,对城乡低保标准实行年度动态调整,确保脱贫攻坚期全州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2018年,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7年景洪市602/·月、勐海县和勐腊县574/·月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为全州统一的612/·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73300/·年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为3630/·年。20187月起农村低保月补助标准ABC三类分别调整提高为300元、230元、180元。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排查力度。重点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的特殊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11月,按照省民政厅通知要求,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的核查力度,重点对照省民政厅反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名单,逐户逐人核查情况,并按要求将符合低保保障的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切实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截至1130日,全州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415220人,累计支出保障金2474.31万元。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80122565人(A2179人,B7988人,C12398人),累计支出保障金4139.85万元。在册农村低保对象与在册扶贫建档立卡对象比对,重合数为11787人,其中:已脱贫4801人,未脱贫6986人。2018年,全州民政部门以开展脱贫攻坚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为导向,全面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至1130日,州民政局共接到各类巡视发现反馈问题8个,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并下发整改方案、通知3个,制定整改措施16条。目前,巡视反馈的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18年,全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救助标准统一提高为665/·月,截至1130日,全州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941992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金695.27万元。特困人员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70/·月和40/·标准执行三是实施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救助资金拨付程序,与州卫计委、州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诊转院的通知》,规范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在州域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程序,医疗救助更加便捷高效。截至1130日,全州直接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041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1612人,累计支出救助金3517.66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5446人次,累计支出419.92万元,人均救助771.06元。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对农村贫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截至1130日,全州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51713658人次,支出救助金1302.03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7843155人次,支出救助金288.41万元,人均救助914元。五是有序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州公安、卫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印发了《2018年西双版纳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民政发〔201824号),重点从健全养老院运营资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养老服务操作的内容、流程、标准,健全卫生、应急、饮食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和相应制度。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审批成立了西双版纳心脑血管康复病养老中心、西双版纳华山眼科养老中心,全州城市养老院床位增至845个,入住老人225人。同时,全州民政部门积极探索改革,将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勐海县勐混镇农村敬老院和勐腊县勐腊镇农村敬老院确定为我推行公建民营试点,目前各县市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截至1130日,共有2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州14家农村敬老院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13家,登记率达92.85%六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深入比对低保信息、残疾人信息和两项补贴对象信息,查找存在的动态管理不及时、漏补、错补等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截至1130日,全州有困难残疾人补贴对象3558人,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8192人。

(二)认真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认真抓好防灾备灾工作。按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工作,认真落实部门职责,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收集整理西双版纳州20162017年防灾减灾资料并完成了云南减灾年卷编写上报工作。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8年,推荐勐海县勐海镇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勐腊县曼它拉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及时调整州减灾委员会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减灾委办公室职责,组织减灾委15个成员单位会商,形成了《西双版纳州2018年度主要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防灾减灾对策建议》。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加提升花卉园、曼听公园、万达广场等3处大型避难场所。认真抓好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常态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州各县(市)救灾资金使用管理。2018年,我州未发现违规使用救灾资金问题。结合全州灾害形势,认真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和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有利时机,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全州共发放各类防灾减灾宣传资料30余种4万余份(册),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20余场次,参加演练人数达16万人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07处,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截至201811月,全州共发生自然灾害36次,累计受灾人口4.79万人次,因灾死亡4人,因灾失踪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3万亩,一般损坏房屋4834间,严重损坏房屋19间,倒塌房屋1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将上级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冬春荒资金)700万元及时足额下拨到各县(市),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共向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棉被、毛毯8766床,衣服2492套,大米280.8吨,食用油1329桶(5/桶),彩条布64件,搭建帐篷30顶,安置群众87人,发放现金救助97.7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51805人次。全州因灾共理赔受损农房717户,向受灾群众兑付农房保险理赔金116.88万元,惠及2509人,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为老服务工作发展。一是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州政府继续将30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纳入十件惠民实事下达了州级补助资金150万元,安排了30个活动场所。截至1130日,项目建设完成28个,在建2个(计划12月完成)。积极推进在建未完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努力推动州、县(市)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惠老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全州80-99周岁老人18590人,百岁以上老人58人,共发放高龄补助及长寿补贴1136.28万元;帮扶五老(农村特困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支边教师、老乡干)对象10户,安排配套资金20万元。三县(市)老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景洪市人民政府每年支出20万元保障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交通工具三是老龄宣传不断加强。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涉老法规、党和政府有关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州委、州政府组成慰问团分赴县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开展孝亲敬老助老主题教育和敬老月活动,倡导我州老年人文化生活新风尚,营造和谐文明社会的氛围。四是基层老年组织不断夯实。我州已成立1429个基层老年组织(协会),共有会员101248人,占全州老年人口总数的80%,基层老年组织(协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搭建为老年人服务平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更加坚定支持军队改革。一是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共下拨优抚专项资金2584.82万元,确保全州3559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抚恤补助金和生活补助金。2018年,全州审核上报因公伤残8人,省级审批2人;新申报参战人员11人;新申报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30人;医疗救助优抚对象111人,救助资金23.19万元;按时按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4.87万元;发放立功受奖慰问金1.01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努力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2018年,全州接收安置2017年秋季退役士兵201人,其中:自主就业安置175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26人,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4.93万元,全部实现100%安置。积极主动宣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57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放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费8.46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制度,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西双版纳军分区关于新形式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3号)。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截至124日,全州共采集信息17340条,审核上报信息11520条。五是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服务和保障工作。2018年,共接收军休干部8名,开展集中慰问2次、50余人次,定期不定期入户走访慰问、院访、电话寻访、接访(来访来电)160余人次。六是加强矛盾排查,坚持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维稳工作。清明节期间,共服务接待省内外烈属168人,社会各界人士到烈士陵园扫墓3000人,辖区部队到烈士陵园扫墓500人。七是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全州共慰问驻州团以上部队14支,基层部队13支,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559人,发放慰问金220余万元,走访慰问烈士家属21户,送温暖礼包21个。八是协调解决2名随军家属就业和工作调动,帮助117名官兵子女就近入学入托。九是突出重点,抓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州内主流媒体制作双拥模范创建公益广告的同时,申请20万元财政经费,先后在景洪、勐海、勐腊等县市主城区和乡镇,制作双拥模范创建宣传广告牌和宣传标语近200余块(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公示:勐腊县、勐海县拟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同时,将有2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名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将受到表彰。十是广泛动员,驻州部队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截至目前,驻州部队共与96个村结成共建对子,与171名特困学生建立“1+1”助学对子,为贫困群众捐款捐物500余万元。

(五)创新开展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制定《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18号),认真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办法措施,对县市及州级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努力推动我州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进展。二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2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草拟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认真开展我州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西办发〔20187号),确定景洪市为我州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主动指导、督促景洪市民政局按照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加强对试点建设的帮助和支持,努力争取各级相关资金投入,探索实施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四是圆满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数据采集、比对、录入以及赋码、制证等环节的工作,于4月份完成了全州所有村(居)民委员会的赋码、发证工作。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民基〔20184号)精神,州、县(市)均成立了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187号),将扫黑除恶工作同201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低保入户核查、高龄人口核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的同时,主动向农村群众了解情况。目前,我州各级民政部门未排查出村霸黑恶势力干扰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情况,未接到群众相关来访、来信和举报。六是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三同步。目前,全州应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340个,已建党组织144个,覆盖239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70.3%,党的工作覆盖率为100%七是根据省、州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州拟开展脱钩行业协会商会59家,纳入脱钩56家,分三年实施,2016年至2017年已完成47家,2018年第三批完成9家,目前我州行政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八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2018年,全州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0家,其中:社会团体13家、民办非企业7家,共注销社会团体登记26家。九是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召开了西双版纳州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座谈会,动员社会组织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住房改造、生活改善、捐资助学等方面广泛深入的开展帮扶工作。十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职责。十一是认真开展社工人才工作,通过实施人才引进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对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的60余名报名参加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进行了培训;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模式,争取省厅批准了1三区社工人才支持项目,并顺利实施;按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完善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库。

(六)持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对县市新增地名命名、地名标志设置的指导审核监督,有效避免新增加不规范地名和地名标志问题的发生;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了一标三识地名地址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编纂工作,对入选的全州213地名词条进行编写释义,共计44481字;积极开展西双版纳州少数民族地名故事征集活动,选出《茶马古道上的守护者易武古镇》等27个最能代表我州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地名故事。三是认真做好全国地名地址库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了地名地址库公开招标活动和地名地址库机房的建设,编制了我州《标准地名地址库建库规范》,组建了项目实施和信息采集团队,研发了全州地名地址信息采集app。截至1130日,全州已完成了试点范围内地址数据核实采集16867条,并通过了民政部的中期检查考核。四是继续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201810月,与普洱市民政部门顺利完成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5棵界桩的修复埋设工作。加强儿童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6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817号),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截至1130日,共采集录入留守儿童信息430条、困境儿童信息7252条;全州乡镇(街道)共配备儿童督导员32名,村(居)委会配备儿童主任559人;全州共有42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儿童之家,儿童工作队伍和服务阵地逐步建立。六是认真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25名集中抚养儿童和142名散居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特困儿童的基本生活。七是严格落实收养法政策规定,年内共办理收养登记105件。八是开展全州婚姻管理规范化检查。截1130日,办理国内结婚登记8382件、离婚登记3635件,补领证件7228本,办理边民结婚登记230件、离婚登记32件;办理涉外(港、澳)结婚登记9件。九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文明办、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西双版纳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西民政发〔201830号),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辖区共计排查出存在的大墓8482座、豪华墓51座、活人墓202座,发现违规收费问题1件。完成三县(市)火葬区调查划定工作,已经州政府同意并上报省政府审批。截至1130日,全州殡仪馆共火化遗体2624具,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治乱工作有序推进。十是进一步落实街头巡查工作救助制度,规范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全州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355人次。十一是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安全运行。截至1130日,全州共计销售福利彩票3.3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100万元,增比为7%

(七)抓好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大力推进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努力打造素质过硬、作风务实、勤廉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全州民政系统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建设,制定印发了《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西双版纳州民政局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许帅精神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主题宣讲活动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方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学习重点,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树牢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核心理念。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社会组织党委学习7次、直属机关党委学习6次、主题宣讲2次。三是着力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在组织参加民政部、省民政厅业务培训的同时,州、县(市)以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培训为重点,围绕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防灾减灾救灾、地名普查、优待抚恤、养老服务技能提升、村(居)委会干部素质增强、社会工作等方面抓实民政系统培训工作。2018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四是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民政职业道德。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工作的推荐工作,全州共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1个、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个人1人、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1个、云南省社会救助先进个人6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州民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中对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体进行了明确。目前由于我州社会组织、事业、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的现状尚无能力承接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加之州、县(市)财政困难,因此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难于落实。

(二)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步伐还不够快,投入不足,很多公共服务还没有延伸到农村社区,难以做到“窗口”式服务,市场化服务进入不足。

(三)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城市建设中对服务用地和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不足、发展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匮乏,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积小,服务内容单一。

(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社会团体组织形式较为松散;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力量、工作保障和工作水平还存在差距;社会组织党员人数偏少,党员流动性大,党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部分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州民政工作要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科学谋划、积极作为,不断探索有效途径,推动全州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活力,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党员队伍建设好,做到重要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三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做好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840号)和《西双版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逐个逐项调查核实社会组织现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及时公布清理核查结果。

(三)抓好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结合民政部门扶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四项制度,确保救助人员精准,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按期完成我州2019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全力推进民政项目建设。重点针对2012年至2017年未完工的1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想方设法、加强协调,力争未开工的早开工、已动工的早完工、已完成的早使用,早日发挥作用和效益。努力推进州老年活动中心、勐海县殡仪馆建设,确保20196月底前建设完成2018年的7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党组

                     201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