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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全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15
同志们:
根据州民政局党组的安排,下面,我代表州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在州委、州政府、州纪委和省民政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民政系统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检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了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注重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小抓早抓平常,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起主要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廉洁从政,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监督。2016年,州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18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日常纪律作风检查18次,开展“听、谈、查”工作2次,州局机关各科室、三县(市)民政局和所属各单位都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召开了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标准,认真扎实做好规定动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必学篇目。完成了支部书记、局领导讲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环节,并对下一步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深化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通过学习教育,广大民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升了思想定力、行动定力和政治定力。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开门见山、坦诚相见、红脸出汗。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和党员组织生活,印发了《州民政局党总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交纳党费,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了《周恩来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读本和党纪党规,学习了国务院、省、州政府廉政会议,中央、省、州纪委全会,民政部、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
的能力。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2016年州局新任科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轮岗7名,消化解决科级非领导职数超编2名。四是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独龙江之子高德荣》《老百姓是天》《情比山高》等主题电影,举办“缅怀先烈、不忘初心”为主题的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烈士档案联展,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召存信、民政“孺子牛”许帅的先进事迹,弘扬长征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另一方面组织观看青年网络公开课《如何抵御西方精神殖民》,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剖析反思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五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提前向联系的纪工委报告,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接受监督,按时完成联系纪工委安排的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2016年上半年,州审计局对州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出存在问题2个,提出建议3条。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并全部整改落实完毕。同时针对各县(市)审计存在的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积极支持做好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全部整改完毕;10—12月,州审计局对州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坤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刘云坤同志在任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8年期间,较好的履行了经济责任。
(三)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各级民政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实施办法,把民政服务对象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为民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评议。积极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做到立行立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按要求封存车辆、张贴公车标识;严格审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行政经费开支;节假日期间强调纪律作风要求,做好值班安排,落实督查检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做好低保、救灾、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主动到家乡、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挂包帮”联系点蹲点调研、结对联系、协调帮扶;重视信访工作,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政系统内部,不把矛盾上交,不把问题推向社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西双版纳州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民政社会保障兜底任务,将需要民政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纳入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中,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完成年度扶贫工作任务。
(四)开展专项整治,防范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州、县(市)民政部门认真开展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州相关业务培训,整治民政干部职工“不会为”的问题;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实地督查等形式,就2016年重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民政工作任务、推进民政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整治“懒作为”的问题;通过开展首问责任制、工作责任倒查制、领导不定期巡岗检查,狠抓机关工作和纪律作风,有效整治“慢作为”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督查、警示教育等形式,把整治工作内容与“两学一做”、与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整治“乱作为”的问题,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
持续认真开展了严禁违反党的组织和人事纪律、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等专项整治。认真履行“六个严禁”相关主责单位职责,深入开展了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1月和7月对全州乡镇政府、农场管委会等54个单位开展两次违规使用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和整改落实工作的再自查、再检查、再整改;对三县(市)、三区和5个问题突出的重点乡镇进行了再核查、再督促整改。2015年全州存在的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我州各级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分配使用救灾资金的情况,下拨的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均发放到了灾民手中。
二、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新态势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我州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好的成效,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比如少数干部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心存侥幸,打擦边球的心理;个别县市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硬,强调的多、落实的少;民政基层能力建设滞后,责任不清;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监管薄弱等,民政系统违规违纪随时有发生的可能。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把加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落实八项规定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正风肃纪的发条越拧越紧,法规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太严了,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了“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等认识误区。这些错误认识在一些党员干部群体中和社会上有一定的市场,如果不及时纠正,任其蔓延,势必危害方兴未艾的民政事业,势必损害反腐败工作的大好局面。全州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在思想上与中央“聚好焦”,在行动上要“赶上趟”,坚决破除“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误区,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从2016年州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并对所巡察单位反馈的意见情况看,释放出一种强烈信号,管党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巡察工作下一步将会全面覆盖。我们要对照对其他单位巡察反映出的问题,主动查找、发现管党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扎紧我们制度的笼子,补齐我们的短板。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民政部门维护困难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既是民政部门的根本职责,也是民政系统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政专项资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是困难群众的救急救命钱,是政治上的“高压线”,滞留不得,挪用不得,更容不得有丝毫的克扣贪污。如果我们在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出了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必然会引起社会的谴责、群众的公愤,冲击社会公众的道德底线和困难群众的心理底线,不仅会激化矛盾,而且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影响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动摇的是我们党执政的根基。因此,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民政工作直接面对老百姓,面对困难群体,我们廉洁从政能力和工作作风将通过工作对象直接反映出来,反映出民政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好坏。在新的形势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民政工作涉及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切实增强民政干部廉洁从政能力,树立民政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 。
三、突出重点,全力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
2017年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2017年我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州各级民政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统 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基础。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新形势下更加凸显了民政为民的职责使命。因此,各级民政部门更要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要求,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每一个支部,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党员,以优良的党风、作风,建设好民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连接民心的重要窗口和纽带。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好《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把民政系统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动真碰硬铁面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落实《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各级民政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务公开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三)实践“四种形态”,强化党内教育监督。各级民政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要深刻领悟中央旗帜鲜明、铁腕反腐的坚定立场,深刻认识到各级加大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追究问责的力度,增强“谁管不好‘自家人’,谁就要承担责任”的意识,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责任承担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对一些接待群众态度冷漠、下基层接受土特产、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不作为慢作为、优亲厚友的“微腐败”问题,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和约谈,进行有效的提醒、教育,让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根据问题线索的不同情况,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进行分类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实行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要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开设道德讲堂,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特点、规律的剖析研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
(四)防止“四风”反弹,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咬住作风建设不放松,坚持不懈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方面的问题,严控“三公”经费,狠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要深挖细查严处纪律作风方面深层次问题,修订制度措施,增强执行力,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民政系统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提升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效能,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以杨善洲、高德荣、召存信、岩嫩等先进典型为榜样,继续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五)强化民生督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始终恪守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监督检查为重要手段,及时纠正群众反映的问题,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完善低保审核审批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开展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及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完善乡村自治;聘请第三方对财务独立核算的民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评估;按照州纪委安排部署,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民政服务领域这个重点地区、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资金管理和使用这个重点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梳理排查,落实反映民政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那些敢向民政民生款物伸手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