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十二五”总结和“十三五”规划建议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18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十二五”总结及

“十三五”规划建议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年之年,十二五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民政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救灾减灾工作情况

2015年,西双版纳州受地理条件和气候影响,辖区内共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19次,受灾人口6.82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2人次,因灾死亡人口5人,因灾受伤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92万亩,倒塌房屋1间,损坏房屋9140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1亿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与灾区群众共同努力,共渡难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2015年,全州共筹集救灾资金1080万元,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要求,及时足额的将救灾资金下拨各县(市)、区。截至目前,全州共修复损坏房屋9140间,重建倒塌房屋1间,发放棉被15337床、衣服2204套、粮食828吨,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1622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2015年我州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对救灾仓库进行标准化维修。省、州、县签订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责任书2015我州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购买了价值65余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备。目前,我州储备的救灾物资有:棉被4824床、毛毯2992床、毛巾被994床、彩条布200件、救灾帐蓬75顶、折叠床399张及锄头、铁锹等一批救灾工具,省级储备我州物资主要有:棉被1000床、棉大衣1000件、衣服1000套、雨衣500件、折叠床1000张等,有效保障了救灾应急期间的物资需求。

根据云南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下发《云南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民救〔20156号)、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办字〔20155号)和州纪委关于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议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并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西民政发〔20156号)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重点、责任单位、整治措施、组织保障、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我州全面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专项整治,对违规占用救灾资金明显的项目,进行了深挖细查、并明确要求将违反用救灾资金的单位立即退回,共退回资金15.4万元。

(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我局及时下发《关于提高201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民政发〔20159号),2015年城乡低保标准较2014年增幅为10%,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景洪市从457/.月提高到503/.月、勐海县和勐腊县从435/.月提高到479/.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州从2282/.年提高到2510/.年。补助水平在上年基础上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提高41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提高19元。

截止9月,全州有城市低保对象58509034人,累计支出低保金2674.75万元,月人均补助324.4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340547397人,累计支出6571.57万元,月人均补助143元;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2241322人,累计支出各类补助金332万元,月人均补助279元;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765人次613.34万元;临时生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91111385人次、支出救助金575.9万元。

启动了社会救助救急难试点工作。勐海县作为试点单位,及时制定出台了《勐海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办法》(海民发〔201519号),进一步明确了救助范围和对象、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关键环节和内容,启动了救急难工作机制,19共受理救急难救助22件,救助26人次,其中临时救助23人次医疗救助3人次,共支出6.31。在勐海县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景洪市、勐腊县也启动了“救急难”工作,全州救急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州县市均已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共核定事业编制10人,政府购买人员2人。

(三)优抚安置及双拥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完成了对我州3411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对335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发放400/.生活补助;及时更新了优抚对象数据,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证书11本,共审核县市上报更新数据106条;325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1095名优抚对象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还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5年我州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202人,符合双考条件并报名参加双考考试拟选岗的共23人,共争取到27个工作岗位,确保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参加双考的退役士兵工作岗位落实率达100﹪。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共171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16320元;选择自谋职业安置的退役士兵共13人,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2097659元,接收退休干部(士官)3名,及时补发调整后增加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共计428253.20元,补发调整后增加遗属生活补助费25200元,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是双拥工作扎实推进。以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开展双拥工作在基层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为军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送温暖活动,共组织州、县慰问团(组)46个,对驻地军警一线部队进行全面慰问,开展各种慰问活动46场,慰问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达5000余人次,发放金及物品折人民币100万余元。州双拥办采用并编写双拥简报四期,分别在中国网、云南网和州内新闻媒体上刊发信息文章30条(篇)。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情况

1社会福利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州共有孤儿168人,其中机构供养27人,散居孤儿人141人,1-10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95.2万元;开展2014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督促检查落实3个福利企业130名残疾职工各项权益和待遇;527日组织全州民政机构开展安全排查隐患,对13个养老机构和直属5个站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进行消防灾情演练工作,确保人员、用电、用火、设备使用安全;养老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勐海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工建设;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工作,全年捐赠收入共15.13万元,总支出24.7万元

2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殡葬改革工作有效推进,截止9月,全州殡仪馆共火化2021 具遗体;实施殡葬惠民殡葬补助,及时对62名困难群体发放火化补助费 6.2万元;联合州监察局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情况专项检查,共有47个州级单位和222个县(市)单位进行了自查,收到13385份个人报告,无违规事项报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完成勐海县打洛镇、勐腊县瑶区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州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进入装修阶段;全州3个经营性公墓开展年检工作;完成景洪市普文镇、景讷乡、景哈乡、基诺乡,勐海县勐遮黎明农场、勐混镇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15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8661对,离婚登记2790对,边民婚姻登记269对,涉外、涉港澳结婚登记16对,离婚登记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942份;办理收养登记80人、收养公告78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三县(市)33个登记点全部完成了身份证读卡器的安装,基本上完成了1999年至2014年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录入,勐腊县标准化婚姻登记大厅建成投入使用;截止10月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2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的人员48人次,危重精神病人34人次,支出救助金244.53万元;对140名印支难民开展生产技能、项目申请培训,积极开展永久安置印支难民调研工作。截止9月,全州福利彩票销售完成2.06亿元任务,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80.9%,预计年底能完成省级下达2.545亿元目标。

(五)老龄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敬老爱老活动。2015年全州80-99周岁老人16029人,百岁以上老人49人,共发补助放资金979.38万元;重阳节期间共走访慰问州福利院1所、敬老院13所,五保户和特困老人等1050人,百岁老人49人,发放慰问金67.5万元。

二是积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在原址上重新规划新建,计划建成床位200,现已开工建设;勐混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现已完成项目规划、地勘,图纸设计,预计年内可动工建设60万元补助资金建设30个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目前工作正有序开展,年底可完成建设任务。

(六)区划地名工作情况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以开展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州各级普查办主要通过在报刊、电视台刊登、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共悬挂傣、汉语两种文字的地名宣传横幅45幅;成立了州级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做好我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和地名命名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认真组织协调州(市)级迎接民政部档案馆、省档案馆到我州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完成对县市区划地名工作者培训50人次。

2行政区划工作。认真指导勐腊县易武乡撤乡设镇工作。州政府起草了《关于做好勐腊县易武乡撤乡设镇有关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520号),勐腊县易武乡撤乡设镇工作顺利推进,829正式挂牌。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有效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代州政府起草并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西政办发2015]76号);积极指导社区办公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截止10底,景洪市文腾社区办公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磨憨经济开发区尚勇社区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口岸社区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起草并报请州委、州政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办发〔201524号)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社区与外部工作关系,切实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行政性负担,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草拟了《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实行社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报州委、州政府审定出台

(八)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

全州社会组织共计有396个,其中:社会团体310个、民办非企业86个。2015年我州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7个,其中:社会团体1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注销登记2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8个;3月开始,全州对应列入年检范围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5年度检查,通过年检,进行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为做好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工作,制定《西双版纳州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实施方案》并已完成对我州社会组织乱摊派的整治工作。

)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以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抓队伍政治思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深入开展为官不为治理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救灾资金使用,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学习、大讨论、专题党课等形式教育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我局在强化纪律作风,反对四风,贯彻八项规定,自觉抵制腐败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我局无违法违纪被追究的情况发生。

二、“十二五”工作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民政事业发展” 规划》。五年来,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优抚安置及双拥工作成绩突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不断加强、老龄事业不断推进、民政自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成效明显,全州民政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一)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1认真做好灾情收集和灾后救助工作。十二五期间,西双版纳州共发生地震、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173次,累计受灾人口达91.53万人次,因灾死亡10人,因灾受伤12人,紧急转移安置1.17万人次,饮水困难人口26.18万人次,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281.5万亩,损坏房屋46955间,倒塌房屋154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8亿元。累计下拨救灾资金9280.44万元,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粮食2669.5吨,衣物4.07万件(套),棉被、毛毯32379床,恢复倒损民房47109间,救助因灾困难群众24.16万人次,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衣、食、住、行、医等基本生活困难。

2积极主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了州、县、乡、村四级《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新编出台工作,起草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贯彻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的实施意见》;全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册),为266483户家庭每户发放一个小应急包、一本防灾应急小册子,展出防灾减灾挂图1000余幅、展板200余块,9个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大、小灾害应急演练500余次,参加演练人数累计达30余万人次,共900余人次参加灾害信息员培训,切实提高了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与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磨憨边防检查站、景洪港边防检查站、西双版纳边防检查站、打洛边防检查站经会商,共同签订了《西双版纳州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联动保障合作协议》;与州气象局签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合作备忘录》;参加了我州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综合应急演练,促进各方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州防灾减灾能力。

3严格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云南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下发《云南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民救〔20156、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办字〔20155号)和州纪委关于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议的通知要求,州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西民政发〔20156号)。成立了全州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重点、责任单位、整治措施、组织保障、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我州全面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州认真完成了一至四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督促检查)的工作,按要求上报各阶段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报送专项简报9期,召开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培训会3期,参训人员130余人。通过专项整治,对违规占用救灾资金明显的项目,进行了深挖细查、并明确要求将违反用救灾资金的单位立即退回,共退回资金15.4万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巩固整改成果,长期落实整改措施,使用管理好救灾资金,我局拟定出台《西双版纳州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二)社会救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1426号)和《西双版纳州城乡居民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西政办发〔201456号);建立22个州直部门组成的西双版纳州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西政复〔201430号),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农村低保工作规程(试行)》、《西双版纳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西双版纳州城乡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等文件,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核算收入、按标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修订完善了《西双版纳州医疗救助工作规程》,规范救助对象,切实取消病种和起付金额等限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积极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确保医疗救助应救即救、即时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开,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全面促进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阳光透明。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补助水平逐年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从2010年的全州平均180.67/.月,提高到2015年的487/.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州从720/.年提高到2015年的2510元人.年;月补助水平城市从151.4元提高到目前的324.4元,农村从70元提高到144.2元。医疗救助补助比例大幅提升。一般疾病住院费用比例从2010年的50%提高到2015年的70%,年最高救助额从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的,救助比例达到85%,年最高救助额达到50000元,极大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困难问题。五保对象供养能力进一步提升。继续完成十一五期间敬老院已规划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敬老院9所,新增床位663床,并落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配齐了必备工作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能力得到加强。五保供养补助金从2010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147.33元。

十二五期间,全州共筹各级城乡低保资金90519.7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7995.6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3230.23万元共落实工作经费588.92万元,保障了开展各项救助工作所需,促进了各项救助政策的较好落实全州累计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004587户次6767326人次,支出资金106213.58万元其中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62513户次1173463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0178.88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323015户次4589770人次,累计支出资金53877.09万元;累计救助城乡医疗对象54709人次,累计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和新农合884813人次,两项共累计支出资金16893.75万元;累计城乡临时救助10811户次55405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105.33万元;累计保障五保对象8248户次9166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158.53万元

(三)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双拥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五期间,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州优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并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出台《西双版纳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加大对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并对重点优抚对象资助参保参合,仅2015年,共为3441名优抚对象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各县市正在积极健全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新体系和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社会化发放100%,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100%2015年,根据云民优〔20153号文件精神,及时落实了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400元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完成了景洪、勐海、勐腊境内285座零散烈士墓的统一迁葬工作,修缮了景洪大勐龙烈士陵园和勐海勐混烈士陵园,对勐腊尚勇烈士陵园进行第二次改扩建。同时多次对在老挝勐赛、纳莫等中国烈士陵园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2000万元的管理保护和修缮规划设计方案,经省民政厅审定后上报了民政部;建立了涉军群体信访工作包案制度,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辖区工作对象没有出现到昆明、北京等地串联上访情况;五年来共接收退役士兵1077人,其中:安置回农村984,通过双考” 安置城镇退役士兵93人,确保了100%能选岗安置;先后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全面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实施计划》、《西双版纳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按月上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信息的通知》,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军地融合发展

(四)社会福利工作有序开展,社会事务工作不断规范 

2011年至2015年,共对999人次孤残儿童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678.3万元开展重生行动”、“治疝项目专项工作,资助了贫困家庭儿童唇腭裂手术20名,手术治疗疝气的儿童163名,义肢助残活动” 免费为22名困难家庭残疾人、儿童安装了假肢, 59名听力障碍老年人、儿童安装助听器,发放轮椅12辆,拐杖180根,神华爱心行动” 免费为5名贫困家庭患有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治疗手术;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含儿童福利院)和景洪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投入使用,勐海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已工建设;完成全州21个养老机构数据直报信息化建设,至201510月全州拥有养老床位208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17.8张,培养养老服务人员141名,其中管理人员23名,护理人员118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54名,医生和护士5名,专业社会工作者4名,养老机构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职工40名;2011年至2015年全州成立慈善会共4个,向社会企业、个人募捐资金301.3万元,物资62.24万元,捐赠灾区和资助困难群众支出资金259.7万元,物资103.84万元。

十二五期间,投入2677万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对西双版纳州殡仪馆、勐腊县殡仪馆、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和10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建设,期间共火化10457具遗体,对410名困难群众发放火化补助41万元;投资513.9万元新建西双版纳州救助管理,为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了保障,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77人次,其中:流浪乞讨未成年人244人次,危重流浪乞讨和精神病人28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75.9万元;完成婚姻、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任务,规范全州33个登记点联网登记,完成3个州、县(市)婚姻登记中心、1个标准化婚姻登记厅和1个收养登记窗口场所建设,共办理结婚登记57140对,离婚登记12216对,边民婚姻登记902对,离婚登记8对,涉外、涉港澳结婚登记50对,离婚登记6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7345份;办理收养登记397人、收养公告374人。

(五)老龄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通过近年来大力发展建设,我州形成了以提供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有机结合的养老院、农村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构成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目前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养老机构有35个,床位1992,其中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养老院有州社会福利院(350床)、景洪市社会福利中心(85床)、3个农场养老院(200床),共计床位635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在原址上重新规划已开工建设,计划建成床位200床;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14所(景洪5所,勐海5所,勐腊4所),共计床位90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个,共计床位230床;民办敬老院1所,床位24已立项争取了州及三县(市)共4个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目前预算投资3700万元的州老年活动中心已开工建设,到位资金2220万元,现完成投资760万元;投资210万元的勐海县老年活动中心已投入使用;景洪市老年活动中心,落实建设资金400万元,正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勐腊县老年活动中心已落实建设资金260万元,正在积极落实土地;采取新建、改建、联建等方式,每年补助60万元补助资金建设30个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 20112015年州级共补助资金300万元,基层群众积极投工投劳,自筹资金,已建成150个社区(村)老年活动场所;坚持帮扶对象自愿、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讲求实效的原则,每年积极筹措资金40万元,帮助10户五老对象解决了长期困扰他们的住房难问题,“十二五”期间共即投入资金200万元。

(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村级基层政权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圆满完成全州第五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全州222个党总支1880个党支部,选举产生了党总支书记222人,副书记61人,委员1285人,村小组支部书记1880人。全州222个村民委员会2228个村民小组,选举产生了村委会主任222个,副主任222人,委员779人,村民小组长2228人,副组长1466人,村民代表10047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222个,推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22人,委员831人;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共组织村组干部各类学习培训120余次,参训人员达7000余人次;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我局与州纪委、组织部、财政局等单位深入各县市区农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形成《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健全和完善农场场(队)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报告,为州委、州政府农场改革决策提供必要参考;在全州范围内选定57个村小组建设完善村务公开栏;我州勐海县荣获省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投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公开”工作补助资金127.5万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统一了牌子及印章,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西政办发[2015]76号)。

社区建设有序进行。十二五期间,全州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圆满完成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了3个社区居委会并配齐了两委班子成员;州、县(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共举办了30余期社区干部学习培训班,1800人次社区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三基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发〔201016号)、《关于落实全州行政村、城镇社区和农场生产队及居民小组干部补贴的通知》(西组通〔201230号)、《关于印发〈关于适当提高西双版纳州村(居)干部补贴标准的方案〉的通知》(西民政发〔201413号)等文件,认真落实了《关于适当提高全省村(社区)干部补贴的通知》(云组通〔201527号)要求,“十二五”期间,连续4次调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将补贴标准从2010年的不低于800/.月提高到2015的不低于2000/.月,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三基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发〔201016号)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办发〔201217号);进一步加强我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委办、州政府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办发〔201524号);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草拟了《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报州政府审定;全州共建成一站式服务社区服务中心3个和社区服务站22个。每个社区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总面积都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全州24个社区统一制作了中国社区标识牌,10个社区服务站悬挂了中国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标识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我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西发20145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421号)将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并明确完成时限,为培育和促进我州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制度保障;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取消“一业一会”限制,允许同一行政区域、同一行业内成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开展了行业协会重新登记工作,对符合行业协会规定的19个行业协会给予重新登记,换发证书。注销1个行业协会,有5个行业协会自愿放弃法人资格,不参加行业协会重新登记;培育发展重点社会组织,新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6个、扶贫互助会41;指导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西双版纳州植物保护学会申报了《少数民族地区以社会心理能力提升为基础的困境儿童发展示范项目》、《民族文化场景下的困境儿童健康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保塘古茶园(树)保护与利用试验示范项目》等项目,并成功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对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服务。

(八)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巩固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并按期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试点普查工作,全州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采集完成十一大类53个子类的地名信息9323条;认真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云南卷西双版纳篇)各级政区36个词条约13万字的汇总篇稿上报工作;指导勐腊县易武乡撤乡设镇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按时上报《云南省行政区划简册2011-2014)》相关数据;全州完成道路命名、更名、合并共100;根据申请向30个单位、部门提供《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划图》815份。二是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年检工作。我州与普洱市完成了双方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实地勘定、检查、维护、登记等工作双方县、市(区)实地勘定对界碑进行维护认定无争议后,签订了有关协议,上报了行政区域界线年检工作总结;完成了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为我州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九)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州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政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还不相适应;二是民政各建设项目工程需办理的报建手续繁杂,耗时较长,造成项目落地缓慢;三是由于我州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敬老、爱老的纯朴民风,老年人习惯于居家养老,我州已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较低。

三、“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这一时期,我州民政事业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随着我州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更加凸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服务,成为完善和规范社会管理重要环节。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呈现出关键的发展机遇。

(二)面临挑战

    一是我州地处洪涝灾害、滑坡、泥石流易发多发区域,救灾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由于救灾工作经费不足,救灾手段装备落后,给救灾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二是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随之加强,民政工作任务将会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由于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缺编制、缺人员,基层服务对象多而居住分散,工作任务重,服务手段落后,很难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三是养老服务形势严峻。我州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需求和养老服务矛盾将会十分突出。 

四、“十三五”期间发展的目标

我州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民政工作手段科技化,全力保障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十三五期间从以下方面做好民政工作:

(一)防灾减灾工作方面。按照灾情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会商、灾情统计上报及抗灾救灾工作;按照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按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及储备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继续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按照我州避难场所的实施方案,做好各县(市)避难所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西双版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社会救助工作方面。不断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促进救助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疑难救助问题;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平台,实现政府部门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根据省级要求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低保标准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不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标准,从而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进一步开发、运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优抚安及置双拥工作方面。探索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新模式,建立中短期培训为主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和政府引导、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城乡一体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机制;坚持法与情相结合的信访处理机制;加大力度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切实让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能有根本转变;广泛开展军民同学创新理论、同树文明新风、同建和谐平安的三同活动,拓展军地互联、互动、互建平台,营造军民同心的浓厚氛围,促进军地融合式发展;加快勐腊军供站搬迁的论证和建设规划,改善军供设施设备,推动军供保障方式方法创新,努力形成并完善平时保障与战时保障、定点保障与区域保障、常规保障与应急保障、自身保障与社会化保障互补并举新模式。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方面。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当地政府财政投入福利事业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探索转变服务方式,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培育社会团体参与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关爱儿童保护和政府购买服务,形成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保护儿童的局面。开展慈善公益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残疾人、儿童进行适应医疗手术救治。积极开展社会慈善募捐,探索建立社区慈善超市建设。依法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宣传西双版纳优秀生态安葬习俗,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提高火化率。在2020年完成全州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勐海县殡仪馆、新公墓建成投入使,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殡葬基础设施、服务行业,完成殡葬服务行业政企、管办分离、依法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政策,完成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场所建设,完善儿童保护核查机制。完成景洪市、勐海县婚姻登记标准化大厅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婚姻登记员的培训。

(五)基层建设和社区建设方面。深化居民自治实践,入开展以基层民主选举实践、基层民主决策实践、基层民主治理实践、基层民主监督实践,依法保证居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扩大居民自治权利,不断丰富居民自治的内容和形式,保障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自治权利,切实让居民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完善对话机制,丰富协商内容和方式,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社区政社互动,增强社区自治组织自治属性,增进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良性互动;开展社区减负专项治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办理的范围事项以政府购买方式实行费随事转;积极探索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提高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及其相邻服务设施的共享程度;重点推进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县(市)、乡(镇)、农村社区三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推进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和基础信息资源集中采集。

(六)老龄事业工作方面。进一步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将老龄事业中长期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纳入政府和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职能,逐步完善老龄工作的管理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要通过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和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机制;要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为老服务,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构建服务平台,创新运行机制,探索出一条解决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救助和托养服务的新路子。

(七)区划地名工作方面。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并按期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提高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础性研究,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继续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坚持界线联检制度,促进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推动平安和谐边界关系进一步巩固;进一步推进地名法制化建设,出台《西双版纳州地名管理办法》,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

(八)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面。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县市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民主化建设,使我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科技文化类的社会组织,加快构建多样化、多层次公益慈善体系;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服务我州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社会组织;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科学发展,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成覆盖广泛、门类齐全、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形成政策健全、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