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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8
居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同时,社区居委会要按照《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发〔2008〕7号)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