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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02
低保申请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2)授权民政部门核查存款、房产、缴税、机动车等家庭经济状况;
(3)家庭成员与县市、乡镇、村委会低保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如实告知并备案;
(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5)家庭成员、收入、财产有变动的,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办)或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