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02

  低保申请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2)授权民政部门核查存款、房产、缴税、机动车等家庭经济状况;

3)家庭成员与县市、乡镇、村委会低保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如实告知并备案;

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5)家庭成员、收入、财产有变动的,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办)或民政部门。